第二天九点整,李虎城和孙小米准时来到东京的前田株式会社。

    接待他们的是两个四十来岁的男人,一个叫做田中守一,一个大概姓富田,孙小米翻译了名字,李虎城也没记住。

    寒暄了几句,就进入正题。

    富田拿出了合同,孙小米看东洋文版本,李虎城看英文和汉文版本。

    看到中间,李虎城发现了问题。

    “田中先生,这两个条款是怎么回事?”

    第十二条和十三条都是关于费用的条款。

    一条是虎城贸易公司需要向前田会社支付三万日元的陆路运输费用,也就是从前田的工厂到港口的运输费用。

    另一条是虎城贸易公司需要向前田会社支付二十万日元的咨询费。

    对于东洋人做生意,李虎城还是比较了解的。

    他们很精明,精于算计,时常在合同里做手脚,设下陷阱,一不小心就上当。

    还经常横生枝节,在原来谈好的条款外,临时增加一些条件。

    他们的目的,就是利用对方对于法律和贸易规则不熟悉,以及急于达成协议的心理,趁机牟利。

    “哦,这个就是惯例,既然是赠送给你们设备,运费自然也要你们承担。高桥总经理就是这样跟我们交代的。”

    “我想你们记错了,我昨天跟高桥总经理谈的时候,他可不是这样说的。”

    “当时的协议是,你们负责运到港口,并且办理报关手续。然后把装船单的复印件给我们。我们只负责海运的运费。”

    “所以,这个陆路运费,应该你们来负责。”

    “李先生,或许你记错了。”

    田中笑呵呵说道。

    “我没记错,我认为你现在应该给高桥总经理打个电话,求证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