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起一块,对着太阳看了片刻,这东西不错啊,透光度非常好,可以和水晶相比。捏了捏,感觉很软,有点象胶制。

    “你有多少?”雷诺问道。

    “都在这儿了。”卖货的商人好奇的看了一眼雷诺,透光石在西南并不少见,在多种矿石之中伴生,很少有驮帮愿意带这东西回大楚。

    虽说贵女很喜欢,可数量太多,卖不出高价,通常是在驮帮装完货之后,有少许空间的时候,才会带些回去。

    “都要了。”雷诺准备拿回去试试,透光度够了,若是能磨成镜片,望远镜就有了。

    在洛城的时候,烧瓷不是主要目的,玻璃的用途更大。可惜崔青连瓷器烧的都不怎么样,偶尔烧出来的秘瓷,风靡洛城,可那东西在雷诺看来,就是普通货。

    玻璃也试着烧了几十炉,结果只能算是结晶,距离成品玻璃太遥远了。按崔青的实验进度,雷诺觉得,没有三、五年,是别想制成玻璃。

    虎牙付钱,透明石在定军城很便宜,一堆才一个金币,难怪这里的商人不愿意卖这东西,随便卖点什么都比这玩艺强。

    边军的商人都很彪悍,身穿皮甲,腰间挂刀,一脸凶相。驮帮的商人,看起来稍好些,身边也带着不少的护卫。

    其实边市的治安还是相当不错的,有大量的荒漠军团士兵执勤,轻易没人敢挑事儿。朱重九在定军城经营了几十年,规矩早就定死了,谈不上公平交易,只要双方你情我愿,交易就是合法的,至于上当受骗,那你是眼力不行,交点学费是应该的。

    骗子当然也有不少,一路走来,连卖金参的都有几个,雷诺看着想笑,这金参,是刷了金粉的吧,金光闪闪。雷诺可是经手不少的金参,真的金参也没他们的货卖相好。

    上当的人极少,可每年总能遇到几个,不需要多,几年能卖出一株‘金参’,那就发达了。金参这种可是传说中的宝物,可生死人肉白骨,除了更加传奇的天鹏脑髓,没什么能同它相比的。

    这不,前面围着一圈看热闹的,雷诺走过去一看,还真有傻蛋……

    一个满面灰尘的少年,正抓着一个卖金参的不放,两行泪水把脏兮兮的小脸冲刷的更脏了。

    “你骗人,这根本不是金参,刚放到炉里,就掉颜色,里面连参都不是,是青萝。”少年的嗓音尖锐,正处于变声期,让人分辨不出男女。

    大热的天,身上依然裹着又旧又破的羊皮袄,看来是没别的衣服可换,脚下的小牛皮靴,同样又破又脏,上面还有几个窟窿。让雷诺意外的是,这靴子的样式很不错啊。

    “小子,这就是斤身,你说的没错啊,是新品种的青萝,刚好一斤,所以叫斤身,你上称称一下,不够一斤,我全额退钱。”商贩舔了舔嘴唇,不以为意的说道,心中却有些后悔,昨天卖了‘金参’,今儿就不该作生意。

    贪心不足啊,心中反思自己的错误,脸上却全不在意,这里是边市,货物出手,各安天命,就算荒漠军团也会判他赢的,不长眼睛,赔死你活该。

    ‘斤身’青萝!

    雷诺差点笑喷了,这商贩太有才了,居然懂得玩文字游戏,雷诺怀疑,他根本就不认字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