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久很久以前……其实也不过五六年前,中文系毕业的陈墨就像那些同龄人一样,充满忐忑不安的进入这个社会。

    几番周转和碰壁之后,他熬夜坐了二十几个小时的火车,选择到这个南方小城中来碰碰运气,然后就被现在的老板娘叶蓉收留,成了一名很有前途的……恩,饭店伙计。

    说起来,这个过程充满了戏剧性,以至于陈墨若干年后回忆起来,都觉得有点莫名其妙。实际上,他只是因为熬夜太累,所以在一进人才市场就找了个空位打瞌睡。

    半个小时后,旁边那位时尚美女终于看不下去,轻轻推了他一把:“我说,你是来应聘的吗?想找什么样的工作?”

    “随便!”陈墨迷迷糊糊的眨眨眼睛,还有点弄不清状况。

    然后在回答了几个无关紧要的问题后,自称叶蓉的美女就点点头,顺手把名片递给他:“好吧!如果是随便的话,那么来我的饭店打工怎么样,每个月一千五百块,每周休息一天。”

    有那么几分钟,陈墨怀疑自己遇到了人贩子,不过看在一千五百块月薪的份上,他还是跟着叶蓉去了趟饭店,然后鬼使神差似的答应下来。

    关于这一点,叶蓉后来是这么解释的:“很简单,因为除了厨师之外我的饭馆都是女孩子,所以打算再招个女孩子来工作。”

    “等等,难道我不是男人吗?”被这句话打击到了,陈墨愤怒的挥拳抗议。

    叶蓉笑眯眯的点头,很欠扁的摊开双手道:“没办法,谁让我今天遇不到合适女性呢?而且,我已经观察你半天了!”

    “来应聘都没什么精神,说明你体力不足;对着我这样的美女都打瞌睡,说明你不好色;再加上你长得又不行……总的说来,你这个人没有杀伤力,请你跟请女孩子是一样的。”

    “厄……”陈墨终于发现,原来睡眠不足也会有这样的好处。

    不过排除伤自尊这一点来讲,其实这份工作也算不错,一千五百块月薪在这个小城里也算得上中等,何况饭馆里还有那么多美女可供养眼。

    所以尝试着干了几个月后,陈墨倒是渐渐喜欢上这份工作,虽说他时常以跳槽来威胁叶蓉加工资,但临到最后还是干了五六年,而且看情形还会继续下去。

    不过话又说回来,其实和几个女孩子一起工作,也有些不太好的地方。比如说,如果有客人叫外卖的话,那么这个光荣任务就总会落在他身上。

    至于理由么,老板娘叶蓉总会做楚楚可怜状,若无其事的涂着指甲油:“除了你还有谁?难道说,你忍心让我们这些美女去送外卖,经历风吹雨打不说,娇嫩肌肤还会被晒黑的耶!”

    “我很忍心,忍心得不得了!”抱怨归抱怨,陈墨还会象往常那样被击败,提着两份盒饭悻悻出门去了。

    订餐的客人在两条街外,据说是仰慕叶蓉的绰约风姿,所以才特意订餐来捧场的。不过他们是捧场了,陈墨却要顶着烈日跑上半个小时。

    好在他只要坐在车上就行了,真正负责驾驶的,是一直在抱怨的电瓶车。

    “这可不是我的生活,想当年……”嘟嘟喃喃的行驶在马路上,车车又开始回忆往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