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读小说网无弹窗全文阅读)

    “李庆,来,试试这件衣服。”

    某著名商业广场里的一家男装店中,李庆正拿着一件上衣往身上比划,就听苏苏的声音在背后响起。

    回头一看,只见苏苏笑眯眯地朝着他招着手儿。

    换上了一身新买的短袖t恤、高腰牛仔裤的楚灵风站在苏苏身旁,双手平举着一只衣架,那衣架上赫然挂着一件白色立领双排扣修身长风衣。

    “白色?”李庆眼角跳了跳,“还长风衣?这值略高了吧?”

    他本想假装没有听到,无奈苏苏叫着他的名字连连招手,楚灵风也像舞旗一样,举着那白风衣冲他晃个不停,只好不情不愿地蹭了过去。

    “我说,你们不会想让我穿着这件衣服出门吧?”他一脸苦闷地说道:“我觉得白色不怎么衬我啊!我唇红齿白斯斯文文的,长相本来就略文弱。再整一身白的,那是不是太娘炮了点?有损我庆大官人英明神武的形象啊!”

    李庆从前虽然砍起人来凶残狂暴,经常让人忽略了他的长相,但正如他自己所说,他还真是一副斯斯文文的文弱相貌,一看就知道是个读书人。只是战斗时那凶残冷酷的作风,漠然无情的眼神,压过了他的长相而已。

    “你现在已经不白了。”

    苏苏踮起脚尖,伸手掐住李庆的脸颊,往两边轻轻一拉,嘻嘻笑道:“骑士,你已经不是过去那个小白脸啦。难道你没有察觉,你皮肤已经变成古铜色了吗?配白色衣服刚刚好哦!”

    “古铜色?”李庆一呆,连忙往旁边的镜子里瞥了一眼,果然发现自己的皮肤,已与过去截然不同,他摸着下巴上的短胡茬,喃喃自语:“怎么变化这么大?简直就跟白面古天乐变成了黑脸古天乐似的……”

    他却是忽略了自己在卡伦多大陆的那一个多月时光,动不动就跋山涉水,远行千里,成天都在户外日晒雨淋。尤其是最后在慕兰城外的那一个月,更是有二十多天时间,天天都在顶着烈日砍活尸。

    这么一番折腾下来,他从前那唇红齿白斯斯文文的文弱形象,早已变成了皮肤古铜,面部线条棱角分明的硬朗派。

    只是他早习惯了自己过去的形象,一时间没有意识到自己的变化罢了。直到苏苏提醒,他才猛然意识到了这一点。

    “呐,以你现在的硬朗气质,剽悍身材,穿深色衣服呢,就跟个黑/社会打手似的,太凶残太暴力了。”

    苏苏从楚灵风手中拿过那件白风衣,笑眯眯地说道:“不过穿上这身白风衣呢,就能让你的气质变得柔和一些。不但能收敛起你的凶残冷硬,还能将你衬出几分高贵优雅,让你帅得像个白马王子一样……”

    “苏苏啊……”李庆手指刮着下巴上硬硬的胡茬,低头凝视着苏苏,缓缓说道:“我记得你以前说过……粗糙的皮肤,凌乱的疤痕,唏嘘的胡渣子,乱糟糟的头发,凌厉的眼神,破破烂烂挂满血肉和骨片的铠甲……才是属于黑骑士的浪漫。白马王子什么的,都是无谓的卖弄……怎么你今天的审美观,就变得跟以前不同了呢?”

    “人家长大了嘛!”苏苏毫不脸红,振振有辞地说道:“长大了,审美观自然会发生变化。现在仔细想想,你当初在渡假山庄骑白马的时候,也是帅到掉渣呢!”

    “是吗?”李庆想了想,还是摇了摇头,“不好,白衣真的很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