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歌在医院里又住了一个礼拜,拆了线就由顾凛带着她把家当收拾收拾回公寓去了。

    生病的这一个月,可能是楚歌这四年来休的最长的假了,吃喝有人管,还有自动点餐服务,也不用担心项目的事情,每天忙着赚钱,抠抠巴巴地省钱,毕竟能说服顾大总裁不收她照顾费,已经是省下最大的一笔钱了。

    楚歌坐在副驾驶的位置上,对顾凛说道“顾凛,有一个总裁照顾着自己混吃等死的感觉真是太好了,感觉这就是我追求的理想生活。”

    车子在红绿灯前面急刹车了,楚歌头发一下子散乱了。

    而后她听到顾凛说道“你跟我签两张纸,咱们去公证部门领个证,就有总裁照顾你混吃等死一辈子了。”

    楚歌觉得顾凛这话里有话,但是她听不懂,为了不显得自己智商不够用,楚歌回答道“算了吧,我还是不要总裁了。”

    顾凛偏过头来,问道“为什么不要总裁?”攥着方向盘的手指握紧,有些紧张。

    楚歌耸了耸肩膀,说道“除了你一个总裁,我也不认识别的总裁啊,而且哪有总裁喜欢我这种又胖又矮又宅的女孩子的?”

    顾凛说道“你不问问,怎么知道不喜欢?”说完这话,红绿灯变信号了。

    轰隆的车鸣声响起,像是响在了楚歌的脑海里面一样。

    楚歌闻言有些意外顾凛竟然会这样说,像是有什么事情呼之欲出,但是楚歌没想出来是什么事情,她根本就不敢往下想,怕是她的奢望。

    “宋七晚。”

    “嗯。”

    “……你小时候是不是喜欢我。”

    此言一出,楚歌的脑海顿时一片空白。、

    喜欢么?大概是有的吧?

    幼稚园才艺表演那天,顾凛坐在古典的黑色钢琴前面,十指纷飞,弹着她不知道是什么曲子的曲子,反正听起来挺好听的一个曲子的时候,白色恤,桃花眼专注地看着黑白琴键的时候,大概是一瞬间觉得,顾凛真好看。

    大概就是这种念头吧。

    不过当时顾凛身上的那一件白色恤还是拜她所赐,因为她不小心把橙汁撒在他的西装外套上面了。

    虽然她对顾凛恶作剧很多次,但是都是你来我往,互不相欠的,那一次,她当真不是故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