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礼拜四,我殷切盼望的日子,就在明天了。

    早上,和李桐才通完电话,还没起床,就接到丈夫打来的越洋电话。

    他说台湾又发生了一椿绑架勒索案,歹徒掳走台新公司刘老董的孙女儿,威胁要一亿元的赎金,否则就要强暴、杀死这无辜的高中女生。

    台新的刘老董隔天立刻如数付了款,赎回幸未被沾污的孙女,才保全了她的完壁。

    丈夫还没讲完,我婆婆又抢过电话,千交待万叮咛,除了要我内外小心,还嘱咐我通知在纽约念书的女儿,千万要提防坏人,以免张家人财两失、名声蒙羞……

    丈夫和婆婆,表面上好像十分关心我们家人,但真正在乎的,还是钱财罢了。

    其实他们的观念里,女人不过是张家的财产,万万不可被人夺跑、或伤害,造成张家的损失。

    不用说,身为一个女人的贞操、清白,也更与他们张家的名誉、声望息息相关,是绝对不能让任何人沾污、拿走的。

    挂上这通倒尽胃口的电话,心情恶劣到了极点。

    第一个念头,就是想脱离这个“家”;无踪无影,走得远远的。

    让他们还以为我被绑架了,空紧张一场。

    然后,我再在另一个完全陌生、也没人认得出的地方,重新建立自我,过完全属于自己的生活。

    等到能独立自主,掌握自己之后,再找个我爱的,或遇到一位有吸引力、也爱慕自己的男人;跟他交朋友、谈恋爱、甚至再……

    结婚!?……

    可是,我能这样做吗?

    我做得出这种背叛家庭的事吗?

    其实,我心里很明白:我做不到。

    不要说我丈夫会怎么想,光是念及两个孩子、和我娘家人的反应,我就马上要打消这念头了。

    尤其,现在我爸妈的生活,主要就是靠张家给的孝敬钱;我两个弟弟,也才刚到丈夫公司里做事;等于我全家人的生存,都依赖着我嫁进的张家。

    如果一走了之,那我背叛的,就不只是丈夫,而是我自己的家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