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里角落有个大桌子,上面摆满着奇奇怪怪的东西——羽毛、乌龟壳、香炉、水晶球、各种书籍......

    空气中还弥漫着鼠尾草和圣木的气味。

    “坐。”

    巫师邀请时宛言坐下,然后从桌子底下的抽屉里拿出一个木盒子。

    “这是?”

    “阿加莎留下的东西。”

    听到阿加莎这个名字,时宛言已经可以很确定,那必定是她母亲。

    果不其然,当时宛言打开木盒子之后,里面躺着的是一本厚厚的牛皮手札。

    上面写着‘公孙善琴’四个字。

    时宛言的鼻子莫名泛酸。

    巫师的声音缓缓传来。

    “大概在三十年前,阿加莎刚来到阿卡巴族,我们还住在山洞里。那时候,这里没有文明,只有恐惧。”

    “虽然生而为狼,但族人之中,并没有一人喜欢这身血脉。他们厌恶自己狼身的模样,甚至渴望能完完全全成为人类。”

    “满月夜,族人变身成狼。若是控制不住体内的暴躁基因,嗜了血,就会慢慢丧失人类基因,再也不能从狼身恢复过来。阿卡巴族人一直想尽办法克制自己,不跟世人接触,就是为了保持人性。”

    “阿加莎的意外出现,成为了阿卡巴族的救赎。她教会我们写字、缝纫、读书、种田,又把外面的许多东西运进来,让阿卡巴族体验了成为人类的滋味。”

    “阿加莎走的时候,洛才三岁。现在洛已经三十三,都还是等不到阿加莎回来。”

    巫师说到这里,豁然被时宛言打断。

    “等等,你说洛已经三十三岁了?可她看起来就跟十几岁的女孩一样。”

    “狼人的寿命长达数百年,变老的速度比正常人类慢,这是基因的特色之一。”

    时宛言张了张嘴,心里震惊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