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就扩吧!”白鹤染说,“把胭脂作坊和药品作坊一起扩,将首饰作坊后院的地一半扩进去,两家对半分,这样又能多出来不少。至于人手,你自己看着选,还是先以天赐镇为先,如果镇里实在选不出来,再从别的地方找人。”

    “镇上人手足够了,有多少大姑娘小媳妇儿抢着要到作坊里来做工,都没有位置呢!现在镇上的百姓分工很明确,男的除了在镇里做生意和打杂之外,其余的就到山里去,或种药材,或种米菜,或打鱼砍柴,总之是靠山吃山。女子基本就都在镇上做工,我们作坊收了一批,书院里也有厨娘,还有人到药山那边去帮着做饭洗衣,但依然有不少闲置下来无事可做的。”

    白燕语对这点很有自信,“人手的事情二姐姐放心,镇上的百姓是经过生死劫的,都视你为救命恩人,所以他们的忠诚度一点儿问题都没有,回头我自己选人就成。就是我们两个作坊把首饰作坊的地给占了,那如果将来那边也要扩张可怎么办?后面可再也没有地了。”

    白鹤染摇摇头,“你放心,首饰铺不会再扩张的,首饰跟胭脂和药品不一样,胭脂和药品是消耗品,用完了就没了,就需要重新买。可一样首饰买回去之后那是可以长长久久用下去的,就算家里宽裕要经常换新,也不至于像胭脂换得那么勤快。再说,首饰匠人有限,带的学徒也不像胭脂铺这边很快就能出师的,所以就算地方扩得再大,首饰铺的需求也就那么多,不会出现这方面的困扰,你放心用就是。”

    白燕语放了心,“那成,我如今对镇上很熟悉,比你熟悉多了,做活的工匠都找得到,我明儿就找人扩作坊。天赐书院那头已经教着十几个大姑娘在学做胭脂了,我平时每天都会去给她们讲一个时辰,估摸着也差不多得用,正好作坊扩完就可以招过来。然后再把镇上闲置的、愿意学做胭脂的人重新招进书院,假以时日又是一批得用的人。”

    白鹤染听着这些安排,越听越觉得这个三妹妹真是个人才,这事情一样一样安排得井井有条,完全不用她操心,还能领会她的意图。再想想四妹妹,也是个人才,小小年纪比前世的那些老会计都精明,又对数字有天生的敏锐,前世今生这样的人才她也就只见过这么一个。

    如此一想,其实白兴言的基因还是不错的,至少这两个女儿生得都这么好。

    可是再又一想,又觉得恰恰相反。这两个女儿之所以好,就是因为压根儿就没怎么遗传到白兴言的基因。白蓁蓁像的是红家人,白燕语像的则是林寒生。

    这是母族的基因得到了最完美的体现,如此才造就了这两个出彩的孩子。

    “将来你若寻得佳婿,不如拐了他来天赐镇生活。”白鹤染一激动把心里话都给说出来了,“我真不敢想若有一日你成婚嫁人,这胭脂作坊无人打理会成个什么样子。我分身乏术,只顾得了药品作坊,可管不了胭脂,这作坊能不能长长久久的开下去,还得取决于你。”

    白燕语的脸腾地一下就红了,“二姐姐说什么呢?我不找夫婿,我就长长久久帮你打理这作坊,你赶都赶不走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