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官刚松了口,又拍响惊堂木怒问:“本官问你,昨晚巳时你在何处?”

    骆涟漪答,“昨夜我与好友在百花楼饮酒。”

    县官眸色锋利,又逼问,“你可曾见过郑知府?”

    骆涟漪佯装疑惑,又不解询问:“我未曾见过什么郑知府。”

    县官冷哼,沉声道:“昨日可是有人看到你在百花楼从你的兰字包厢的窗户到了竹字包厢里杀害了刘知府,并且把尸体丢到了窗外,是也不是?”

    骆涟漪心惊,也很快反应过来是有人看到了自己,而且顺便栽赃了自己。

    只是幕后之人与自己有何恩怨?还是说,只是拿自己当替罪羊?

    不过为什么没有提到孩子?莫非是不想让外人知道百花楼的这些腌臜事?

    难道诬陷自己的人,跟百花楼有关系?

    心下思绪飞转,骆涟漪拱手开口,“大人冤枉啊,我进百花楼是为了喝酒,可不是为了杀人。更何况,我初来百花镇,并不认识什么刘知府,又怎会痛下杀手?”

    刘衙役上前,也为骆涟漪说话,“大人,属下调查过,这两人也是前两日才来百花镇。”

    县官捋了捋胡子,一时还真的有些迟疑。

    一般来说这凶手案都有个前因后果,这无怨无仇的,怎么会杀人呢!

    见县官迟疑,骆涟漪忙提出要求,“大人,不知我可否见一下告我之人?”

    县官知晓骆涟漪跟京中有关系,对于他自称我一事也不敢有异议,听她要见证人,一想也可以让两方对峙,便就准了。

    所谓的证人就是酒楼的一个小二,一个客人,两个人仿若是商量好的一般,一个从窗外看到了骆涟漪从他们的包厢翻到了刘知府的包厢,把人杀了丢到了窗外。

    而小二则是看到骆涟漪一直在刘知府门门口转悠,在收拾屋子的时候发现两扇窗户外的瓦被人踩烂了。

    有凭有据,有人证,也有物证。

    骆涟漪听完却是笑了起来,不仅让两人讶异起来,就连周围的人也讶异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