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方政知道她是什么意思。
简单说,煌家酒店是一家一人有限公司,公司股东和法定代表人就是褚龙。褚龙被抓后,原则上可以根据章程指定经理之类的负责人担任法定代表人。但无奈的是,胡和静这位总经理也被抓了。也就是说,整个公司没有符合条件继续担任法定代表人维持正常经营的条件了。
事实上,就算还有人能担任法定代表人,煌家也不可能继续经营下去了。所以,在这种情况,煌家便亟需进入破产程序,不让损失继续扩大。
实际中,像褚龙这种胡所非为的老板,这个一人公司基本上变成了他的个人资产。在司法实践中,如果褚龙没有坐牢,而是经营不善破产,为了保护债权人利益,就要刺破公司面纱,认定褚龙的个人财产已经与公司财产混为一谈,褚龙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这样就能防止褚龙故意掏空公司财产,然后利用有限责任公司制度规避自己的法律责任,拿着钱逍遥法外,留下一个空壳公司无法执行,损害债权人利益。
但现在情况有些特殊,褚龙十之八九是要被判死刑的,而他的胡作非为基本上宣告了他的获利都与违法行为脱不掉干系,很有可能全部当做违法所得予以没收。虽然有法律规定,即便是违法所得,但债权人能证明他和褚龙的债务是合法的,也应优先偿还债务。但现实中,大部分债权人都可能会放弃,或者申请了也无法充分证明从而被驳回。
所以钟霞绮建议维持公司法人人格不变,由法院对煌家酒店进行强制破产清算。在破产拍卖中,中旅社过来承接煌家的固定资产。然后破产清算所得按照法律程序清欠税收、支付工资、偿还债务,如果还有剩余的话,则归褚龙。这归褚龙的部分,当然毫无疑问是褚龙的违法所得予以没收。不过,经过这一系列程序,可能都无法偿还所有债务,基本不可能还有剩余财产归褚龙。
随后煌家酒店注销,新的公司承接后,该酒店重新挂牌开张。
一个法人的死亡,一个法人的诞生,这个世界,每天都有无数这样的“生生死死”发生着。
说心里话,这样的处理应当来说算是比较好的结果了。林方政内心是比较倾向的。不过打动他的,并非什么美艾公司亏本送福利,而是煌家作为行业龙头,确实不能停业闲置下去,否则等冬天一到,万一承载力不足,温泉旅游首战就打不出个漂亮仗来,对士气是有影响的。当然,更重要的是,这是自己履新朗新的第一仗,第一个产业,喊出了振兴的口号,要是第一仗就打不好,人言可畏,自己岂不成了一个能力不足的县长了?
“你的这个建议还是很中肯的,再怎么样,应当以全县发展的大局为重。”林方政思考了一下,先为这个“交易”戴了个高帽,随后道,“这样吧,我提两个意见。”
钟霞绮一听这话,知道林方政已经默认了,忙拿笔记录起来。
“第一,关于合作宣传的事,请美艾公司拿出具体方案与文旅局对接,然后依法依规走招标,具体程序上怎么操作,他们去办。要注意的是,不管合同价格如何低,都必须有一份预期效果考核。如果因为钱少就达不到预期效果,那就背道而驰了。”
钟霞绮点头:“这点请林县长放心,美艾公司是老朋友了,水平上还是信得过的。”
老朋友?是你老公的老朋友,又不是我们朗新的老朋友,谁知道他会不会敷衍了事。
林方政没说其他,继续第二点:“第二,关于煌家酒店破产的事,你去和卫信同志沟通,请他牵个头搞一个协调组,召集法院开一个协调会,把我们的意见和这其中的利害关系讲清楚。要注意的是,尽量尊重法院的专业意见,不要蛮干,规避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原则就是八个字,平稳交接、不生纠纷。”
这也是场面话了,对于县政府的协调,只要不是与上位强制法相违背,法院没有不配合的道理。再说了,法院还在朗新办公呢,还有很多地方需要仰仗县委县政府支持的。
那为什么林方政还要这么说呢,因为现在法院已经不同往日,为了防止地方党委政府肆意干预司法,经过一系列司法改革,独立性大大加强了。
首先是人事上,法院院长的任免虽然法律形式上由同级人大会选举决定。但在这之前的提名工作,权力已经上收了。比如朗新县法院院长要换人,要先由市中院党组向省高院和市委推荐,再由市委向省委组织部上报,最后省委组织部考察,省委研究决定。也就是说,县法院院长虽然是副处级干部,但其管辖已经上升为省管干部,和县委书记同等了。
其次是财政上,县法院的财政经费已经全部由市级统筹,不由县里负担了,也一定程度摆脱了县里的制约。但还是那句话,光靠那点人员和办公经费,任何一家单位都是过不好日子的。县法院当然还是会想方设法从县财政争取点资金支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