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下课,其他同学都忙不迭的收拾书包,离得远的中午一般不回家,就在校门口的快餐店随便吃点。

    瞿晓恩是离得近的,所以他更不着急,而是拿着赵凌在草稿纸上写的字给自己前后桌欣赏。

    “他不但英语写得漂亮,他中文更夸张啊,随手一写是繁体字就不说了,那字,啧啧,书法家再世!”

    赵凌摇头轻笑,手上慢条斯理的整理桌面。

    其实这种感觉是挺新鲜的,因为前世除了郡主,几乎从未有人在学问课业上夸奖过他,他一直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水平。他是一只养在郡主府的金丝雀,哪里会知道外边的鸟儿跟自己比起来,谁飞得更高呢?

    郡主不止一次惋惜的看着他,言若是赵凌生在清白人家,有进入科场的资格,那必定会在朝堂谋得一席之地。可赵凌以为那是郡主在逗他,并不当真。

    不过尽管拘于方寸之地,赵凌也没有心生怨怼虚度光阴,郡主不来的日子,他就与书画琴棋作伴,是以自然颇有造诣。

    “不是!这就是他写的!唰唰唰几下,我亲眼看着呢!”

    后桌有些质疑草稿纸上的字迹是赵凌一笔一划临摹的,声称这样谁都可以,于是瞿晓恩急了。

    “赵凌,你再写一句给山大王看,让他心服口服!”

    瞿晓恩口里的山大王名叫王岱,他的名字拆分三个字就是“山代王”,所以班上人就这么叫他。

    王岱确实不信,他觉得瞿晓恩说的太夸张了。

    赵凌没有拒绝瞿晓恩,他转过身,手里拿着笔,看了一眼双手抱胸的王岱,问道:

    “写在哪儿?”

    瞿晓恩在王岱的草稿纸上点了点,期待和道:“这儿!”

    赵凌弯腰,一手按住草稿纸,略微思考了一下,写下一句古诗,他的动作行云流水。写完古诗又顺势在空白处写下一行英文,用的还是斜体。

    “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

    瞿晓恩跟着念出赵凌笔下的字,然后将草稿纸转向王岱的方向,抬着下巴掷地有声道:

    “怎么样?厉害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