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初张俊凯包围武馆,挖地道进入,约定以红头巾为标记,被司泊发现,提前引出这些人。

    所有戴红头巾的都被一网打尽,但其中竟然有一个自己人,说看别人都戴,觉得很帅气,所以才戴上的。

    当时也着实把祝平炎整无语了,所以一直记得这人的名字。

    如今这位外号红头巾,被人嘲笑了好几年的郭佳,就这么躺在地上,再无生息。

    人死不能复活,多么简单的道理,他之前却仿佛忘记了。

    现在才忽然想起来,他杀了这么多人,这些人就永远从世间消失了,就算他已经后悔,也没有人可以再活过来。

    按理说杀戮药剂的影响已经淡化,无法彻底控制他的思维才对,之前的冷漠和色欲,都没有持续这长时间,但他还是一心要杀掉所有背叛者。

    杀人本该是重罪,但是在小说里,主角杀伐果断都是讨喜的性格。

    因为抛去现实的束缚,杀戮很简单,杀戮很爽快,一切问题,一切仇人,杀掉就一了百了。

    就像是程序员面对那冗长且一层套一层的屎山代码,全部删掉是最简单的,也极度痛快。

    就像学生面对一道又一道完全不懂的题目,撕掉考卷是最简单的,每个学渣都想过撕掉考卷摔门而去的场景。

    如果不考虑后果,人所面临的一切困难,摧毁总是最简单且大快人心的。

    而与人交往最频繁的,同样也是人。

    一个人所面临的困境,压迫,往往都是来自于另一个人。

    所以若是不考虑后果,不考虑人伦,不考虑道德,杀人是最爽的。

    堵车的时候从车上拎出个火箭弹,把前面的车给炸了;排队的是时候掏出把枪,前面的人全部打死;被甩了直接一刀把前男/女友砍了;抢座位没抢到,随便捅死一个人坐下。

    多么简单粗暴,什么都不用想,杀戮能解决一切。

    可是如果真的存在这样的世界,你在抢座位的时候已经被比你更加身强体壮的人捅死了。

    或者在那之前,你前男/女友已经把你毒死了,因为他们也很爽快,既然能杀人,为什么要和你说什么分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