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菲呼了口气,道:“我真的很想让菲尼克斯成为我的部下,对于一个等待占据绝大多数时间的工作来说,菲尼克斯很优秀,但是太危险,所以我放弃了她,而一个无所顾忌的佣兵团是适合菲尼克斯的,所以我把她推荐给了你,因为我觉得她真的是一个人才,也太适合你了。”

    高扬摇头道:“不明白,菲尼克斯的耐心很好,对于一个适合长时间等待的工作来说,她很适合。”

    墨菲呼了口气,道:“她……天生就是个杀人狂。”

    高扬愕然瞪大了眼睛道:“不像啊!”

    墨菲伸手擦了擦嘴,道:“如果你在她开枪的时候观察,你会发现她射杀一个人之后会发自内心的微笑,不是为别的高兴,她就是喜欢杀戮。”

    高扬诧异的道:“这个真没观察过,打靶的时候她很正常。”

    墨菲很严肃的道:“你看不透这个女人的,但我看透了,为什么?因为我研究了她很久,她是个连环杀手,一个除了我没人能揪出来的连环杀手,因为我研究她,熟悉她,所以才会明白她,而我明白她之后,我才决定放不把这个连环杀手揪出来,也不是给自己用,而是给了你。”

    高扬听的都快傻了。

    墨菲微笑了一下,道:“菲尼克斯去过伊拉克,她到的第三天,被喝多了的长官和战友姓侵,你猜接下来怎么样?”

    “怎么样?”

    “在美国的军队中,这种事情其实很常见的,你知道这种事控告根本没有什么意义的对吗?”

    “呃,这个我真不知道……”

    “好吧,大概一个月后,菲尼克斯的长官被一个狙击手爆掉了脑袋,一同死去的还有另外两个人,他们死于同一把svd发射的子弹,有四个人活了下来,呼叫了增援,炸掉了狙击手藏身的建筑。

    一个月后,又一个士兵被狙击手打烂了脑袋,在伊拉克这种事情很常见,但是,如果说这四个人是轮流侵犯菲尼克斯的人呢?”

    高扬已经隐约猜到了,但他还是诧异的道:“这不可能。”

    墨菲笑了笑,道:“第一次,三个人死的时候,援军搜查了他们轰炸的建筑,找到了一具拿着狙击步枪的尸体,但是我已经问过当时的验尸官了,令他疑惑的是,他认为那具拿着狙击步枪的尸体已经死去了至少六个小时。”

    高扬忍不住咽了口唾沫,发出了咕咚一声。

    墨菲交叉双手,道:“想一想,一个女人,获知战友和长官第二天的巡逻路线后,提前在夜里到了一个被敌对势力盘踞的地方,干掉了一个狙击手,然后用哪个狙击手的枪干掉了侵犯自己的三个人,然后再放下尸体及时回到军营……”

    高扬立刻道:“太难了,不到被逼上了绝路,我肯定是不敢这么冒险的!”

    墨菲打了个响指,笑道:“是的,太难了,在我第一次意识到这个可能时,我也觉得不可思议,但是第二次死的虽然只有一个人,却是更加不可思议,想听听吗?”(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