玫瑰意为求爱。

    叶枕月曾说自己在玫瑰里最喜爱大马士革。

    他忘了,上次遭到拒绝的时候,他还因为从未有过的羞耻,心想迟早要叶枕月跪着求他。没想到不过这么几天,当时的心情早已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

    他要追求她,再一次。像这世上无数的痴男那样,捧出自己的一腔真情。

    林百万于是在工作日的一天,收到了这么一捧昂贵的爱。玫瑰花瓣上还挂着晶莹剔透的露珠,每一丝香味儿,每一根精致的丝带,都在向世人展示着它的魅力。

    的确是一捧好花。林百万这么想着,随手抽出最中间的一朵插进办公桌的瓶子里,其余的统统扔进垃圾桶。

    她不是叶枕月,不喜欢玫瑰。而且被摘了的花枯萎的格外快,她尤为不喜。

    林百万给陈隽去了一条消息,“谢谢你的花,很美。但下次不必了。”

    陈隽很快就知道他送的花被扔了。他毕竟那么频繁地往宣大跑,他毕竟又那么热切地关注着心上人,他毕竟又那么有钱。

    他几乎可以想象得到,他要是质问,大概也只会得到一句故作谦卑的“消受不起”。

    陈隽满心委屈和惶然,再度被叶枕月疏远的感觉,令他愈发痛苦起来。

    很快,一场慈善晚宴,陈隽终于得以再见到心心念念的爱人。

    林百万和叶枕阳一起出席,在一片姿态艳丽的众名媛堆儿里,她素的像一块不值钱的背景板。

    爱是个奇妙的东西。它支配着陈隽,在人群中一眼寻到了爱人的背影。

    林百万同时也接收到系统提醒,像是和陈隽心有灵犀一般,在他刚看到她背影的一瞬,缓缓转过头去。

    陈隽很没骨气地怔了怔。

    即使她穿的不华丽,但那张脸转过来,就又是那个月宫仙了。别人是人靠衣装,她靠脸把衣服撑起来。

    陈隽以前最看不上这种调调的女人,但现在他该死地迷恋。心脏像过电一般的瘙痒,尾椎生起满足的快感,千百人重叠起的距离中,他眼里只有她。

    当一个情窦初开的人怀揣着不死的情爱时,他无需得到什么回报,单恋足够带给他快乐。

    陈隽一步一步地走过去,每抬一下脚,他离那个日思夜想的身影就又近了一步。好像有人在唤,“小陈总……”他也浑然不觉,当真像他和靳又描述的那样,跟被下了降头一样,径直往目标走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