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哧……”

    滴血菜刀猛地抽出男人的心脏,腥臭的鲜血,溅了女人一脸。

    这个世界有很多事是逼不得已的,比如杀人。

    杀人,只有两种方式,一种间接的杀,设计、算计、圈套、心理暗示、催眠等等,让受害者自己走向死亡的桥门,而杀人者很少会承担责任。也叫高智商杀人;

    还有一种就是直接的杀,工具、下毒、买凶或者自己动手,这种杀人方式无疑是很蠢笨的。

    但聪明的人,又怎么会选择杀人呢?

    女人,算不得聪明,但也不至于太蠢,之所以动手杀人,只有两个原因。

    一,她想杀;二,迫不得已。

    不过从女人木讷的微笑来看,她更趋向于第一个原因。

    既然选择了杀人这条路,她又算不上愚蠢的一个人,那自然要预先做杀人计划,再怎么说也是一项伟大的任务,没点准备她连自由走动的机会都不会有。

    一切的源头,还要说到十天前见过的那个男人。

    那个男人叫米桦,这是他自己告诉女人的,不过凭着女人阅人无数的经验,感觉他更应该是一个少年。

    少年,是来自于恶魔军团,只这一点,就足够让女人做出自己的选择。

    因为她最爱的那个男人,至始至终都没有忘记她,不然他怎么会让另一个男人派少年潜伏进监狱呢?

    只要知道那个男人还爱着自己,就算死,也能瞑目了。

    杀人的念头早就深深的种在女人心里,只是少年的出现,让这颗种子开始生根发芽。

    她开始做出改变了。

    从那个老男人进入黑屋的一刹那,她的嘴角微微向上扯了扯,呆滞的双目突然也变得活泼起来,干瘦的腮帮硬生生挤出了两个梨涡。虽然她已经忘记了怎么笑,但想来这个表情总比哭好看。

    多少的男人上过我的床,逢人便卖笑的手段,早就已经轻车熟路,只不过是重温旧业罢了。女人这样想道。

    或许真应该夸她,在如何勾引男人这一方面,她绝对有超强的天赋,十年前的三哥便是如此,十年后的老畜生同样上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