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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饥荒刚过去,村子里还洋溢着浓郁的喜悦,村民们走在路上不管认不认识的,都能搭上几句话,更别说有人家办喜事了,当然要凑到一起说道说道。

    在地里头干完活后休息的间隙,几个妇人坐在田埂上。

    “诶哟,我之前还想着要给人家姑娘说亲呢,没想到这么快就办喜事儿了。”

    “切,人家还用你介绍?”因为饥荒前水井的事,村里人一致认为朱娅是安远村的福星,谁家娶了呀,谁家就能有享不尽的福气,好几个小伙子上门说亲,都被大队长给退回来了。

    之前说话的妇人打哈哈,“她跟了安云召也好呀,这肥水没流外人田呀!”

    “不过我听说,他们酒席一办就要搬去省城哩,不晓得咋突然发达了。”

    另一个妇人赶忙附和,“我也听说了,那姑娘可是真真的好福气啊。”

    其余几人听了,不禁啧啧感叹这安云召家还真是时来运转啊,本来是从县城搬到乡下的,现在又能从乡下搬去城里了。直到队长叫干活,几人才停下议论,抡起锄头认命的面朝黄土背朝天开始干活。

    ……

    虽说朱娅一直住在安家,但结婚前的礼数还是要有的,在说完要办酒席后,胡凤晓亲自过来帮她收拾东西。

    “阿黄也跟着一起走?”

    虽然不太明白朱娅为啥能和一条狗日日形影不离,连睡觉都在一个屋,但这么多天下来,胡凤晓自然晓得这条狗对她非常重要。

    “当然,到时候它还要当小花童!”朱娅揉着蠢儿子的头,突然想起刚穿来这个世界的时候,它才那么点大,现在坐着都快有三岁的小孩高了,摸头的时候都不用弯腰。

    胡凤晓提起装满衣服的布袋子,显然不明白她说的花童是啥意思,但还是点头。

    “嗯,你说咋办咱就咋办。”

    搬到干娘家后,朱娅时不时就和安娇去镇上闲逛,嫁妆那些东西胡凤晓早就帮她置办齐了,她没事去镇上也就买些零嘴,睡得香吃得好,日子别提多潇洒。

    相比之下,安云召过得就有些凄凉了,朱娅走了后,他又恢复了话少面瘫脸的那一面,心里数着日子,就盼着结婚的日子赶紧到。

    然而还没盼到朱娅成他媳妇,民警王志哲却突然找上门了。

    临近婚期,院里院外都已经贴上了喜庆的红喜字,王志哲瞥了一眼就快步走进院子,身后还跟着一个年轻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