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疼疼的面条很快就端了上来,闻着香气,秦凌云胃口大开,两三口就将面下肚。打了个满足的饱嗝。

    倒一杯热气腾腾的麦茶,倚窗观景,人生得意须尽欢呐。

    秦凌云嘴里默念有词:“醉里且贪欢笑,要愁那得工夫。”茶不醉,人自醉,

    “好一个醉里且贪欢笑,要愁那得工夫。”一个儒衫男人不知何时已经走到了秦凌云身后。

    秦凌云依旧慵懒的半靠着,只以为是哪个读书人。

    儒衫男人倒不客气,径直坐到秦凌云对面,给自己也倒了一杯麦茶。

    秦凌云看着倒也没说什么。

    男人一身儒衫已经洗的发白,衣襟上还打着几个补丁,活脱脱的一个穷书生,只不过他背后背着一把剑,一把用布包裹着的剑。

    “公子的茶味道很好。”儒衫男人喝了一口茶,轻轻开口道。

    “啥?”秦凌云没有明白对方的意思,这不就是一壶两串铜板的普通麦茶吗?又不是什么西湖,龙井。还是说您实在没喝过好茶?那要不你跟我回奉天,我带你见见世面?秦凌云心里嘀咕道。

    “公子不是本地人吧?”儒衫男人又说道。

    “奉天人氏。”秦凌云眉头微皱,不知所以然。

    “那倒是个好地方,公子这么一说倒是让我想起了我的一位故人,他也在奉天。”儒衫男人笑呵呵的说道。

    秦凌云只觉得这儒生也太自来熟了吧?难道你妈妈没有教过你,跟陌生人不要说话吗?不过虽然心中诽议,嘴上倒是很有礼数:“先生的故人也是奉天人氏吗?”

    “是啊,只不过以后可能就见不到了。”儒生满脸回忆的说道。

    这番话让秦凌云摸不着头脑,正准备说些什么,一阵整齐的脚步声传来,打断了秦凌云,令他的瞳孔微缩。

    酒楼的客人通通作鸟兽散去,整个二楼只剩下了秦凌云和儒生。

    整个酒楼格外的安静,外面的街道上不知何时已经站满了甲士,头戴一顶熟钢狮子盔,脑袋斗后来一颗红缨,身披一副铁叶攒成铠甲,腰系一条金兽面束带,前后两面青铜护心镜,上笼着一领绯红团花袍,上面垂两条绿绒缕领带,下穿一支斜皮气跨靴,足足有两百人。

    甲士的后面,还有一队队官兵,长枪手、刀盾手、弓弩手,各按队伍,盔甲鲜明,刀枪锃亮。

    天权圣地的金狮军团和大奉的军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