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胡子是一个烂透了的人渣、恶棍、混蛋,用头顶长疮脚底流脓没法形容。红土林人私下里常这样议论,金胡子的老娘被一个浑身流脓的尸鬼鸡奸,在直肠里怀上金胡子,然后在痔疮感染暴发的时候,拉出一坨包裹着脓血、钩虫和金胡子的大便。金胡子什么坏事都干,飞车抢劫,埋路边炸弹,屠杀村庄,投毒纵火,强奸老女人和小男孩……。只要龌蹉的脑袋能够想到的坏事,他都会怀着邪恶的热情事件;凡是阴险的黄眼珠能够看见的坏事,他都会不遗余力的学习。周围的城镇部落全都被他祸害过,他的仇敌比野草更多。

    现在,金胡子一下说出十多个仇家,全都可能派遣杀手到红土林镇大屠杀。

    白王耐心的听着,等到金胡子说完才问:“上一次这样的事件,是什么时候发生?”

    “十……十一……十三。嗯,刚好半个月前。”金胡子瞪着眼睛大吵大嚷:“就是西北边的大车轱辘蠢猪,他们赛车时用了斯库特们的助燃剂,整个车子都成了烤面包机,里面的蠢猪烤得跟乳猪一样。他们一群乡巴佬到俺的村庄里,偷偷点燃了车库,烧死了上百个家斯库特。俺立刻派出几十车的斯库特,抢劫了他们的村子,抓了一百多个女人和一百多个男人。”

    “上上次呢?”白王问。

    “一个多月前,西边的迷雾女猎人部落搞酒会,一群斯库特在她们的酒里下药。迷倒女人之后**三遍。只是这群没脑子的斯库特不知道先奸后杀,结果第二天,那群母猪带着一裤裆的骚味过来,抢走三个村子的女人,阉了二百多个斯库特。”金胡子说。

    “更上次呢?”白王问。

    金胡子不愿意说了,瞪着充血的黄眼珠子,喷着口水嚷嚷:“老爷。你要是想知道俺干了多少坏事,俺可以从雾起说到雾散。可是现在有一个乡巴佬正在大把大把的宰杀俺的婆娘和崽子。俺跟你说一会话,他就多宰一个婆娘。如果老爷不帮,俺就自己去干。”

    “你先简单的告诉我,这等级的事件多久发生一次?”白王沉声问。

    金胡子很不乐意。但也不敢违逆,骂骂咧咧的计算一通,才说:“半个月到一个月。”

    如果按照金胡子的说法,那这次事件也在‘正常周期’内。或许只是一个普通仇家雇佣的杀手,比如金胡子上个星期抢劫的三叶部落。但白王还是感觉不对劲,因为这事情太巧合了——他刚好在红土林镇补给休息,就有杀手到红土林镇闹事,还闹得他必须干涉。这实在是太巧合,弥漫着一股阴谋的气息。白王如果有选择,当真不想干涉这事。

    但白王不得不做一些什么。因为白王比任何人都了解金胡子。十多年前,白王秘密的扶持金胡子成为红土林镇的大老板,就看着金胡子的两大优点。第一,金胡子足够崇拜权威,足够贪婪。足够凶恶;第二,金胡子有成为领袖的气质。他要扶持一个傀儡控制红土林镇,这傀儡必须能坐得住才行,不能上位没有几天,就被手下们推下台。

    金胡子的领袖气质是一条个人原则:‘没人能杀掉俺的兄弟,除了俺’。金胡子对手下很暴虐。一生气就虐待手下们泻火,但决不允许外人欺负自己的手下。所以很多土人都愿意跟着金胡子混,跟金胡子混,只需要担心被金胡子干掉,跟其他老大混,不仅要担心被外人干,还要担心被老大干掉。白王就是看中这一点,才扶持金胡子成为大老板。

    这些年来,金胡子替白王牢牢掌控着红土林镇,为白楼城介绍了大量的皮条客、奴隶商、军阀。红土林镇在金胡子的领导下,变成一个很团结的恶棍帮派。帮派的第一原则就是‘没人能杀掉我的兄弟,除了我’,平常自相谋害,可一旦外敌入侵,就同心协力的对外作战。红土林镇做坏事这么多年,一直没有被烧成平地,就是这个原因。

    正因为这个原因,外面有一个杀手在屠杀女人和小孩,里面的恶棍们都气得嗷嗷直叫。白王也不能对金胡子说‘随便那个杀手去吧,让你的斯库特专心维修我的船’。他看向站在飞船尾部的那个术士,用心灵感应发出呼唤:“无心,一个任务交给你。”

    “恭候您的命令,导师阁下。”无心微微鞠躬,用心灵感应回答。

    “一个杀手正在红土林镇的村庄中制造屠杀,你去仔细的调查,如果杀手只是简单的杀手,那你解决这个杀手。如果有任何异常,你不得插手,立刻报告。”白王说。

    “谨遵你的命令,导师阁下。”无心迅速转身离开,消失在了迷雾中。

    白王对金胡子说:“我的一个得力干将已经出发,你可以放心了。”

    金胡子瞅瞅消失的那个神秘人,一时没有说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