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脑特工队》这部动画片是15年才上映,前世做了几年时间,大概也就是这一年才开始做。

    就算是现在也只有个概念,方洪直接把这个概念清晰化了,并注册了版权。

    也就是这部动画别人做不成了,以后只能他来做。

    “不多,后续还会有。”方洪道。

    “你注册这么多版权干嘛?有用吗?”刘天仙看了他一眼,又翻了翻其他版权证书。

    类型有画稿、有文字只要和内容有关的基本什么都有,就是没。

    正经人谁写啊!

    “有用啊,有大用,你不懂,帮我问问看有没有有冲突的,有冲突的就尽快解决。”方洪没跟她解释太多。

    “好吧!”

    刘天仙看向对面白人男律师,说了堆“叽里呱啦”的话。

    白人男律师给她认真说明了下情况。

    两人交流的时间有点长,方洪就只能在旁听天书。

    过了会,刘天仙又对他道:“他说所有的版权都是合格并有效的,但有些是有冲突的,只是比较模糊,就是差异不明显。”

    意思很简单,比如一个剧本,方洪是直接按成品写的,但人家的剧本写的时候是今天写一点,明天又修改,这就存在相似处,但这个相似又不明显。

    画稿也是同样的道理,内容的东西好多本来就是慢慢写,慢慢画,推到重来都很常见。

    但方洪不需要,他是直接搞出了成品,那别人创作时就很有可能跟他在某些内容上有重合。

    那就可以要求对方禁止侵权!

    因为方洪是完整的没做修改,对方是不完整的,但对方会根据惯性朝着方洪的成品创作。

    这就构成了侵权,是不被允许的。

    如果相似度过多,可以按注册的时间早判给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