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这种东西,喜欢的人是真喜欢,不喜欢的人,那叫一个深恶痛绝。

    赛恩斯谈不上喜欢不喜欢。

    做事目的性强的人,知道什么是必须的什么是可以舍弃的。

    恰好,他就是这种人。

    还是那句话,要想真正了解一个族群,就应该了解他们的历史。

    虽说历史是任人装扮的小姑娘,但是透过现象看本质,总能在蛛丝马迹中找到一点真相。

    魔法史中,真正有重大意义的事件并不多。

    无外乎中世纪麻瓜猎巫,两次妖精叛乱,《国际巫师保密法》的实施等等。

    魔法史嘛,巫师编纂的,立场肯定站巫师啊!

    哈!恰好,赛恩斯就是个巫师!你说巧不巧!

    麻瓜出身的巫师,也是巫师。先天的就和麻瓜的利益并不完全等同。

    伟人教导过曾经的旻科,斗争之前,先要搞清楚,谁是敌人,谁是朋友,谁是可争取的,谁是必然要打倒的。

    明白了这个之后,再去看魔法史。

    一目了然。

    魔法史课上,赛恩斯辛苦的记着笔记。

    脑海里却在想,“作为一个巫师,还得这样埋头记笔记,也太不智能了。”

    他知道魔法用品店里,有种可以自动书写的魔法速写笔,确实是可以自动记录。

    但是,他想要的不是把内容记到笔记本上,他想要的是记到脑子里。

    直白的说,他想要的是:过目不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