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我说自己是受害者的原因。”听朝早双手合十,如同在祈祷般:“无论我能不能活着回来,能当上听家家主,也绝对不是我。”

    “而是我大哥,听晚见!”

    听朝早的声音咬牙切齿,表情狰狞愤怒,看着就像一条败犬,大家对他的怨气也消散不少。

    若是他没说错——这么关键的信息他们也不相信听朝早会编出来——那就证明听朝早是听家扔出来的烟雾弹,专门用于吸引仇恨的弃子。

    因为听晚见现在掌握了兵权。

    听古就算再老再傻,也断然不可能认为大儿子掌握兵权后,会老老实实辅助二儿子当家主。

    银血会里,父慈子孝兄弟友恭可不是荆家独有的传统美德,而是整个银血会人人都勤奋学习的高尚精神。

    就算那个未曾见面反向扒灰的听晚见,真的是一个老实人,但听古这样老奸巨猾的狐狸,怎么可能留下这么大一个祸害给听家?

    要么架空听晚见,将听家在和阳军的兵权分给几位忠心族人;

    要么就是直接让听晚见成为家主,创造一位将所有权力掌于一手的家主。

    而在看来,听古很有可能选择后面那条路。

    因为听朝早实在太符合弃子的特征了。

    名扬玄烛、广交朋友、儒雅随和……简直就是一个好工具人,既提高了听家年轻一代的风评,又维持了听家与各商会的关系。

    而现在,听朝早要去执行一个危险的任务。

    只差一个壮烈的牺牲,听朝早就能完成他的历史使命了。

    罗镇脸色难看起来:“这么说,听古是真的想让你带着我们一起去死?”

    听朝早一脸颓丧地叹气道:“我也不知道,他什么都没跟我说。”

    一个儿子居然要猜测父亲要送自己去死还是给自己一场荣华富贵,想想就觉得……不愧是银血会,贵圈真乱。

    大家也很理解听朝早,而且他是听古的小儿子,从小锦衣玉食长大,一向是家族里的小宝贝,现在忽然发现自己居然是待宰的羔羊,换个人说不定都抑郁了。

    “那现在怎么办?”泉新说道:“我们也派旁系族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