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马队的最前方,是一个头戴牛角的黑人壮汉。

    他纵马奔跑在山坡上,手里提着一支灰突突的M24狙击步枪!

    “妈的!”

    “距离一千米,对方还真来了!”

    从M25的狙击枪瞄准镜里看去,此时陀玛大山的山腰上,距离我们一千米开外,是一片黑压压的马队。

    马队在山坡上一字排开,气势看起来格外的强劲。

    每一匹高大的阿丽克野马的背上,都坐着一名身穿迷彩战衣,披着吉利服的黑人狙击兵。

    在他们的手里,提着莫辛纳甘,或者李英菲尔德步枪。

    每一把枪上,都配备着瞄准镜,看着就让人压力十足!

    一瞬间,我沉默不说话了,

    我是个战场老兵,但此时面对这样的场景,我也感觉手心在冒汗。

    一人打三百,我也不是没干过这样的事。

    但琼鲸湾那次与现在不同。

    那一次,我有TNT,我有火箭筒,甚至还抢了对方的重机枪。

    而且我面对的敌人,都是普普通通的步兵而已。

    如今的这些波特牛耳狙击兵不同,他们比当初那些滥竽充数的雇佣兵更危险。

    我领教过他们的厉害,他们每个人都是不错的枪手。

    一个不小心,任何一个人,都有可能要了我的命!

    “朵拉,把头低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