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老爷病了,在深夜击鼓鸣冤之后,就病了。”常泰道:“至于朱家小姐,到现在也没找到。”
“常大哥觉得这朱老爷病得蹊跷,就让我暗中观察朱昌喜。第一次见他出门是晚上,我悄悄跟着,刚跟紧一点儿,就闻见了一股特别浓的血腥气,而且那血吧,还不是特别新鲜的,夹杂着一些别的我说不清的味道。我心说,这朱昌喜,大半夜的这是做什么呢?就一路跟着,可整个晚上,他也没做什么,就是去卖酒的铺子买了些酒。我问了,那酒是朱老爷爱喝的,朱昌喜自从到朱家做女婿之后,就经常去买。我问那卖酒的,可有闻见朱昌喜身上的味道,他说没有。说自己的鼻子,早已经被酒给熏的除了酒味儿啥都闻不见了。”
“奇怪的味道?”
“对,就是那种很奇怪的味道。我当时还以为是我自己的鼻子出了问题,或者是路边有什么臭狗屎之类的,可顺着来时的路又走了一遍,也没发现什么特别的。对了,常大哥可以证明,回府衙的时候,我还特意让人闻了闻我的身上,看看那味道是不是从我身上传出去的。结果他们说,我从头到脚散发着的就只有一种味道,那就是穷人的味道。”
“那我身上有没有穷人的味道?”
“你?从头到脚都是富人的味道。这衣裳,一看就很贵,像是那种大户人家穿的。”
“我这衣服是挺贵的,锦绣坊的呢。”刑如意扇动衣袖:“有没有闻见银子的味道?”
“锦绣坊?我的天呐,你一个卖胭脂水粉的竟然穿锦绣坊的衣裳,而且还是日常这么穿的。”小盛子吓得站起来:“你知道吗?我家隔壁的隔壁的隔壁,就那个王老爷家里。人家还是当官的,五品官呐。他家夫人跟小姐,也就过年的时候才能去锦绣坊定那么一双鞋子,还不是衣裳。”
“你的意思是,我一不小心就炫富了?”刑如意赶紧拽了拽自己的袖子:“告诉你们个秘密,我跟锦绣坊的坊主是好朋友,所以我买衣服,只需要花很少很少的钱。以后,不管是你或者是常大哥成亲了,只要你们的娘子想穿锦绣坊的衣裳,随时来找我。”
“当真?”小盛子的眼睛亮了,可只亮了片刻就又暗了下去:“锦绣坊的衣裳是好,可眼下,我估摸着我是找不到愿意嫁给我的姑娘了。就算嫁给我了,就算那锦绣坊的衣裳再便宜,就我手里的这点儿俸禄,也还是买不起。算了,我还是继续当我的光棍汉吧,也省的祸害人家好人家的姑娘,让人家跟着我吃苦受罪的。”
“既然当捕快那么可怜,那你干脆辞了,来我胭脂铺里当伙计如何?我承诺你,我给你的薪水,至少比你在衙门领的俸禄多两倍。”
“真的?”
“真的?”
“我承认我是很心动,可是跟俸禄比起来,我还是更喜欢跟着常大哥。”小盛子抱紧了自己的佩刀:“虽然办案辛苦,可回想起来,也挺有意思的。当伙计,太清闲了,很容易就废了。再说了,我娘也希望我能吃公家饭,等老的时候,说出去也有底气。”
刑如意对着小盛子撇了撇嘴,可若干年后,当她再遇到小盛子的时候,才知道这个长着娃娃脸,看起来有些单纯幼稚的小捕快是多么的有眼光,当常泰变成了李氏皇孙,他这个小捕快也跟着变成了皇孙跟前的红人,甚至是皇帝身边的红人。
根据小盛子所说,在他第一次跟踪朱昌喜的时候,就闻见了朱昌喜身上有一股血腥气,可这股气味,是旁人闻不到的。第二次,他特意叫了常泰一起,结果常泰也闻见了。这就说明,不是小盛子的鼻子出了问题,而是朱昌喜身上真的有味道。跟第一次一样,两人跟踪了朱昌喜一路,却没发现他有任何异常的举动。第三次碰见朱昌喜是在白天,可白天的朱昌喜身上那股味道消失的无影无踪。
如此反复了几次之后,常泰和小盛子总结出来了规律,那就是朱昌喜身上的那股味道,只在晚上出现。
“不只是如此,我跟常大哥还发现,这个朱昌喜身上的味道越来越浓了。所以,当常大哥看到朱昌喜来如意姑娘你的铺子里买东西时,才会刻意的问姑娘,他买的都是什么。哦,对了,我忘了说了,这几日,朱昌喜都会利用白天身上没有味道的时候,买各种香料。如意姑娘你有没有注意到,这别的读书人,腰间都是挂着玉坠儿,只有这个朱昌喜,腰间挂的是香包。”
“是艾草。”刑如意稍微回想了一下:“朱昌喜刚来时,我闻到了一股特别淡的艾草的香气。当时倒也没去想香包的事情,以为只是他的喜好。这有些读书人,喜欢在读书的时候焚香,这艾草香也是其中的一种。”
“我跟着常大哥办案也有差不多两年的时间了,这两年里,接触过各种各样的案子,也接触过各种各样的人,却从未碰见过像朱昌喜这么奇怪的。如意姑娘你,可能想到什么合理的解释吗?”
“常大哥觉得这朱老爷病得蹊跷,就让我暗中观察朱昌喜。第一次见他出门是晚上,我悄悄跟着,刚跟紧一点儿,就闻见了一股特别浓的血腥气,而且那血吧,还不是特别新鲜的,夹杂着一些别的我说不清的味道。我心说,这朱昌喜,大半夜的这是做什么呢?就一路跟着,可整个晚上,他也没做什么,就是去卖酒的铺子买了些酒。我问了,那酒是朱老爷爱喝的,朱昌喜自从到朱家做女婿之后,就经常去买。我问那卖酒的,可有闻见朱昌喜身上的味道,他说没有。说自己的鼻子,早已经被酒给熏的除了酒味儿啥都闻不见了。”
“奇怪的味道?”
“对,就是那种很奇怪的味道。我当时还以为是我自己的鼻子出了问题,或者是路边有什么臭狗屎之类的,可顺着来时的路又走了一遍,也没发现什么特别的。对了,常大哥可以证明,回府衙的时候,我还特意让人闻了闻我的身上,看看那味道是不是从我身上传出去的。结果他们说,我从头到脚散发着的就只有一种味道,那就是穷人的味道。”
“那我身上有没有穷人的味道?”
“你?从头到脚都是富人的味道。这衣裳,一看就很贵,像是那种大户人家穿的。”
“我这衣服是挺贵的,锦绣坊的呢。”刑如意扇动衣袖:“有没有闻见银子的味道?”
“锦绣坊?我的天呐,你一个卖胭脂水粉的竟然穿锦绣坊的衣裳,而且还是日常这么穿的。”小盛子吓得站起来:“你知道吗?我家隔壁的隔壁的隔壁,就那个王老爷家里。人家还是当官的,五品官呐。他家夫人跟小姐,也就过年的时候才能去锦绣坊定那么一双鞋子,还不是衣裳。”
“你的意思是,我一不小心就炫富了?”刑如意赶紧拽了拽自己的袖子:“告诉你们个秘密,我跟锦绣坊的坊主是好朋友,所以我买衣服,只需要花很少很少的钱。以后,不管是你或者是常大哥成亲了,只要你们的娘子想穿锦绣坊的衣裳,随时来找我。”
“当真?”小盛子的眼睛亮了,可只亮了片刻就又暗了下去:“锦绣坊的衣裳是好,可眼下,我估摸着我是找不到愿意嫁给我的姑娘了。就算嫁给我了,就算那锦绣坊的衣裳再便宜,就我手里的这点儿俸禄,也还是买不起。算了,我还是继续当我的光棍汉吧,也省的祸害人家好人家的姑娘,让人家跟着我吃苦受罪的。”
“既然当捕快那么可怜,那你干脆辞了,来我胭脂铺里当伙计如何?我承诺你,我给你的薪水,至少比你在衙门领的俸禄多两倍。”
“真的?”
“真的?”
“我承认我是很心动,可是跟俸禄比起来,我还是更喜欢跟着常大哥。”小盛子抱紧了自己的佩刀:“虽然办案辛苦,可回想起来,也挺有意思的。当伙计,太清闲了,很容易就废了。再说了,我娘也希望我能吃公家饭,等老的时候,说出去也有底气。”
刑如意对着小盛子撇了撇嘴,可若干年后,当她再遇到小盛子的时候,才知道这个长着娃娃脸,看起来有些单纯幼稚的小捕快是多么的有眼光,当常泰变成了李氏皇孙,他这个小捕快也跟着变成了皇孙跟前的红人,甚至是皇帝身边的红人。
根据小盛子所说,在他第一次跟踪朱昌喜的时候,就闻见了朱昌喜身上有一股血腥气,可这股气味,是旁人闻不到的。第二次,他特意叫了常泰一起,结果常泰也闻见了。这就说明,不是小盛子的鼻子出了问题,而是朱昌喜身上真的有味道。跟第一次一样,两人跟踪了朱昌喜一路,却没发现他有任何异常的举动。第三次碰见朱昌喜是在白天,可白天的朱昌喜身上那股味道消失的无影无踪。
如此反复了几次之后,常泰和小盛子总结出来了规律,那就是朱昌喜身上的那股味道,只在晚上出现。
“不只是如此,我跟常大哥还发现,这个朱昌喜身上的味道越来越浓了。所以,当常大哥看到朱昌喜来如意姑娘你的铺子里买东西时,才会刻意的问姑娘,他买的都是什么。哦,对了,我忘了说了,这几日,朱昌喜都会利用白天身上没有味道的时候,买各种香料。如意姑娘你有没有注意到,这别的读书人,腰间都是挂着玉坠儿,只有这个朱昌喜,腰间挂的是香包。”
“是艾草。”刑如意稍微回想了一下:“朱昌喜刚来时,我闻到了一股特别淡的艾草的香气。当时倒也没去想香包的事情,以为只是他的喜好。这有些读书人,喜欢在读书的时候焚香,这艾草香也是其中的一种。”
“我跟着常大哥办案也有差不多两年的时间了,这两年里,接触过各种各样的案子,也接触过各种各样的人,却从未碰见过像朱昌喜这么奇怪的。如意姑娘你,可能想到什么合理的解释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