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岁那年,走投无路的顾春丽遇见了道士何平。

    那时,顾春丽刚刚结束自己的第一段婚姻。她未婚先孕,让原本对她寄予无限厚望的父母十分失望。他们曾劝说顾春丽打掉腹中的孩子,继续完成自己的学业,可顾春丽宁死不从。她倒不是多稀罕腹中的那块肉,而是那块肉是李德旺的。

    顾春丽看得出来,李德旺的事业成就绝非一个简简单单的饲料公司,只要她抓住了腹中的这个孩子,就等于抓住了半个李德旺。抓住了半个李德旺,就等于抓住了李德旺的财富。

    这世上,没有拆不散的婚姻,只有不努力的小三。

    为了改变自己的命运,顾春丽选择当个努力的小三。

    但,让顾春丽没有想到的是,她的父母不仅不听她的想法,反而指责她不要脸,不该破坏自己表姐的婚姻。紧跟着就是马不停蹄的给她相亲,像扔一块破抹布一样的把她扔了出来。

    后来,她也相同了,肚子里的孩子总得有个父亲,否则户口怎么上?

    她嫁了,不算太风光,也不算太寒酸,就跟周边所有的人一模一样。只不过,她为的是腹中孩子的户口,而非踏踏实实过日子。

    娶顾春丽的那个男人,也并非真的喜欢她。

    他个性木讷,不擅长跟女孩子交往,三十多了,连个对象都没有。顾春丽虽然未婚先孕,但孩子还小,只要婚礼办的及时,那孩子就是他们家的人。再者,顾春丽年轻漂亮,配着自己的儿子,也算勉强。

    就这么着,两个各怀心思的人,走进了各怀鬼胎的婚姻。

    最初,男人的确对顾春丽不错,甚至对她肚子里的孩子也不错,可顾春丽厌弃的目光,抗拒的态度,让男人怒了。

    每一个木讷老实的男人身体里都会藏着一个暴虐的灵魂,男人清醒时木讷,喝醉后暴虐。家暴,成了顾春丽的家常便饭。

    女儿李沐六个月时,顾春丽第一次想到了离婚。

    女儿有了,户口有了,剩下的就是离婚带着孩子去找李德旺负责。就算换不来婚姻,也能换来后半生的安稳。可男人不愿意,他既恼恨顾春丽,却又不愿意放过顾春丽。此后两年,顾春丽与男人之间开启了无限家暴的死亡循环,直到一天深夜,她抱着女儿从那个家里逃离。

    21岁那年,顾春丽正式和男人离婚。她不想再结婚,但为了金钱和生存又不得不继续找男人。她仗着自己年轻,仗着自己还算有几分姿色,开始不断物色合适的男人。

    顾春丽很理智,她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一个自己可以控制的男人,一个不会再付出真心和感情的婚姻。所以,25岁以下和40岁以上的男人排除在外,前者太嫩后者太老,最好是30~36岁的已婚或者离异男人。

    顾春丽是做小三,不是做妻子,所以她将目标群体锁定在幸福的已婚男人。她也想过找富二代,可富二代压根儿看不上她这种离过一次婚还带着个女儿的女人,他们身边有大把未婚的美貌女子。有车有房有体面的工作,月薪不低,年薪凑合,能够支付她跟女儿的生活。

    三十多岁的已婚男人,大多都经过了三到五年的婚姻打磨,这样的男人体贴顾家,个人技巧成熟,且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且婚姻经过柴米油盐的沉淀很容易被攻破。

    顾春丽可不想陪一个男人同甘共苦,她要的是可以直接摘到的成熟的果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