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口价,八百,卖吗?”

    老板一听,大惊:“这可不行,小姐呀,没您这么砍价的,我这真是好东西,实打实的古物不说,就是这成色也极少见,这一只虽然有一点不如意的地方,但另一只可是实打实的满绿,是上上品……”

    “我知道这东西不错,可是你要知道,这东西如今有价无市,大家肚子都吃不饱,有钱也都囤金子,谁会买这种华而不实的东西呢?我是真心喜欢,如果你有意卖,我也有意买,再给你加一百,不行就算了。”

    她是觉得这东西眼熟,但既然想不起来处,那想必也不是什么要紧东西,兴许只是二哥众多藏品中的一件呢。

    留在这里,等几十年后,让二哥买吧。

    她说着,把镯子小心的放在了柜台上。

    老板正要收起来,旁侧康憬之一脸淡定:“包起来吧。”

    明珠侧眸看向他:“怎么,你要买?”

    “送你。”

    “你送我镯子?”明珠笑了,摆手:“我可不要。”

    康憬之蹙眉:“你怕收了我的礼物,江铎会说你?”

    “跟江铎无关,是我自己要有做人的底线,一来我结婚了,不好无缘无故的收别的男人的礼物,那太不尊重我爱人了,二来这东西贵重,无功不受禄。”

    康憬之脸色不太好,侧眸斜了老板一眼。

    老板也是会看眼色的,他立刻看向明珠:“小姐,要是你实在喜欢,再给我加一百吧,你说的对,这东西有价无市,放在这里很久也没卖出去,很压我的款,但我这也是有本钱的,我不想亏本……”

    “行吧,”这镯子她是真的挺喜欢的,一千,在心理价位之内,买一个开心,值得的。

    老板高高兴兴的应下。

    明珠掏了钱后,没让老板包起来,而是直接戴在了手腕上。

    她扬起手,对着阳光看了一眼,翡翠镯子的映衬下,手腕上的那个痣都明显了起来,怪异的熟悉感,更重了,连带这颗痣一起。

    她是在二哥的藏宝库里戴过这个镯子吗?

    思绪再次被康憬之打断:“你皮肤白,戴翡翠真是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