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文远笑了笑说道:“不会的,只要方向对了,就不会迷路。我们都打听好了,北朔人在西北方向,姜戎族在东北方向,怎么会走错呢?”
这时阿木尔开口道:“那就好,原来你们知道方向啊,我还以为你们是一路问路过来的呢,只要你们按方向走,就没有错了。我来介绍一下我们这几个人吧,我们都是姜戎人,今天早上闲来无事,就骑着马在草原上赛马,跑了一上午才分出胜负,现在既然遇到了你们,正好我们也要回去了,就给你们带路吧,也省的你们走错路,找不到我们姜戎族的人。”
“呵呵,那再好不过了,我们也都是第一次来草原,我还寻思着万一在茫茫草原上迷了路该怎么办,就遇上了你们,我们可真是有缘啊。”史文远说道:“那走吧,你们的马快,在前面带路,我们在后边跟着。”
查干点点头,招呼着后面的姜戎族青年,骑着马转身朝北边带路。
史文远和手下的团员,骑着大象,拉着狮子老虎的笼子,跟在后面,最后面是戚松和何知秋二人,正骑着马和一群挑担子的挑夫在一起赶路。
这群挑夫看来是常年累月挑担子,已经适应了担子的重量,走起来速度也并不慢,戚松二人有意加快马的脚步,他们也能跟的上。
就这样,一直走到太阳毒辣的时候,众人都热的受不了了,想找个阴凉的地方避过这几个小时,但四周算是平原,到处是草,就是没有树,想找乘凉的地方也找不到。
阿木尔骑着马跟在队伍中间对想要避暑的柴兴说道:“草原上不比你们那里,没有树林,所以在日头正毒的时候,无法避暑,只能加快脚步赶路,否则的话呆在原地只会中暑。所以,打起精神赶路吧!不要想着找地方歇着了!以现在的速度,估计到了傍晚,就能到我们姜戎族的领地了。”
柴兴说道:“我知道啊,可是热的实在受不了了,我们马戏团从来没有在日头正毒的时候赶过路,这个太阳,晒得我快变烤猪了,你们草原这边的太阳这么毒的吗?”
阿木尔笑道:“如果觉得热的话,就把上衣脱掉半截,像我这样,露出半个胸膛,就不热了。草原这边太阳是比你们那边毒一些,你看我们的皮肤,都晒成了古铜色,而且稍微不注意,就晒伤了,脸上会起干皮,非常痛苦,得抹上你们赤月国生产的雪花膏才好一些。”
说着,他拍马来到了队伍后边,看着戚松身后的一群挑夫说道:“你们是从宣化镇来这边做生意的?”
那群挑夫此刻汗流浃背地赶着路,见到眼前的小伙子在和自己说话,于是其中一个挑夫说道:“是啊,经常和你们姜戎族牧民打交道,就别见外了。我们和马戏团不一样,对你们来说,我们可是老熟人了。”
阿木尔点点头,看向戚松二人,说道:“你们呢?你们两位看起来不像马戏团的,也不像是来做生意的,你们到底是什么人?”
戚松说道:“好说,我们二位是马戏团团长的朋友,要前往极寒之地,路过草原,和马戏团是顺路的,所以结伴而行,一路上没少受团长的照顾,我们一起联手,消灭了不少拦路的妖魔。”
阿木尔听到这里十分吃惊,他说道:“你们居然能将妖魔给消灭?要知道,整个草原的人被狼头人折磨得快要疯了,那些狼头人最喜欢吃人了,我们的牛羊他们反而不喜欢吃,说是吃腻了,见到我们草原人,就抓来吃,我们没有人是这些狼头人的对手,每年都要被他们抓走吃掉几百人,要不是我们草原人能生,早就被他们给吃的灭绝了!你们居然能消灭妖魔!不知道这些狼妖,你们能不能消灭呢?”
戚松说道:“那些狼头人有没有化形为人?如果是普通的狼头人,十个八个我都对付得了,但如果是化形成人的狼妖,我就不行了,得和史团长联手,才能勉强消灭一个,毕竟那些化形为人的妖魔,至少都有宗师境界了,我才只有先天,和它们打起来,占不到什么便宜。”
阿木尔说道:“那你也很厉害了。那些狼头人都没有化形成人,我觉得你应该对付得了,我们草原这边的人什么都不懂,就会放牧,不会修炼,虽然天天吃肉,身体强壮一些,但是基本上没有武者,一个先天境界的人,来到我们草原,太吃香了,估计这次你来我们草原就不想走了,以后就住在这里吧!”
戚松说道:“不会吧?你们草原这么吸引人的吗?我怎么没发现?”
“你武功这么高强,一定会被草原上的牧主看中的,到时候一定花很大代价留你下来当草原的守护者,到时候不但有大批的牛羊送给你,而且还会有很多美丽的草原女子送你当老婆,这是在其他任何国家都享受不到的待遇啊,你一定会留下来的!”阿木尔羡慕地说道。
何知秋听到这里酸溜溜地说道:“戚松,你走运了,人家居然要送大把的草原美女给你,到时候你可得留下来请我喝你的喜酒啊!”
这时阿木尔开口道:“那就好,原来你们知道方向啊,我还以为你们是一路问路过来的呢,只要你们按方向走,就没有错了。我来介绍一下我们这几个人吧,我们都是姜戎人,今天早上闲来无事,就骑着马在草原上赛马,跑了一上午才分出胜负,现在既然遇到了你们,正好我们也要回去了,就给你们带路吧,也省的你们走错路,找不到我们姜戎族的人。”
“呵呵,那再好不过了,我们也都是第一次来草原,我还寻思着万一在茫茫草原上迷了路该怎么办,就遇上了你们,我们可真是有缘啊。”史文远说道:“那走吧,你们的马快,在前面带路,我们在后边跟着。”
查干点点头,招呼着后面的姜戎族青年,骑着马转身朝北边带路。
史文远和手下的团员,骑着大象,拉着狮子老虎的笼子,跟在后面,最后面是戚松和何知秋二人,正骑着马和一群挑担子的挑夫在一起赶路。
这群挑夫看来是常年累月挑担子,已经适应了担子的重量,走起来速度也并不慢,戚松二人有意加快马的脚步,他们也能跟的上。
就这样,一直走到太阳毒辣的时候,众人都热的受不了了,想找个阴凉的地方避过这几个小时,但四周算是平原,到处是草,就是没有树,想找乘凉的地方也找不到。
阿木尔骑着马跟在队伍中间对想要避暑的柴兴说道:“草原上不比你们那里,没有树林,所以在日头正毒的时候,无法避暑,只能加快脚步赶路,否则的话呆在原地只会中暑。所以,打起精神赶路吧!不要想着找地方歇着了!以现在的速度,估计到了傍晚,就能到我们姜戎族的领地了。”
柴兴说道:“我知道啊,可是热的实在受不了了,我们马戏团从来没有在日头正毒的时候赶过路,这个太阳,晒得我快变烤猪了,你们草原这边的太阳这么毒的吗?”
阿木尔笑道:“如果觉得热的话,就把上衣脱掉半截,像我这样,露出半个胸膛,就不热了。草原这边太阳是比你们那边毒一些,你看我们的皮肤,都晒成了古铜色,而且稍微不注意,就晒伤了,脸上会起干皮,非常痛苦,得抹上你们赤月国生产的雪花膏才好一些。”
说着,他拍马来到了队伍后边,看着戚松身后的一群挑夫说道:“你们是从宣化镇来这边做生意的?”
那群挑夫此刻汗流浃背地赶着路,见到眼前的小伙子在和自己说话,于是其中一个挑夫说道:“是啊,经常和你们姜戎族牧民打交道,就别见外了。我们和马戏团不一样,对你们来说,我们可是老熟人了。”
阿木尔点点头,看向戚松二人,说道:“你们呢?你们两位看起来不像马戏团的,也不像是来做生意的,你们到底是什么人?”
戚松说道:“好说,我们二位是马戏团团长的朋友,要前往极寒之地,路过草原,和马戏团是顺路的,所以结伴而行,一路上没少受团长的照顾,我们一起联手,消灭了不少拦路的妖魔。”
阿木尔听到这里十分吃惊,他说道:“你们居然能将妖魔给消灭?要知道,整个草原的人被狼头人折磨得快要疯了,那些狼头人最喜欢吃人了,我们的牛羊他们反而不喜欢吃,说是吃腻了,见到我们草原人,就抓来吃,我们没有人是这些狼头人的对手,每年都要被他们抓走吃掉几百人,要不是我们草原人能生,早就被他们给吃的灭绝了!你们居然能消灭妖魔!不知道这些狼妖,你们能不能消灭呢?”
戚松说道:“那些狼头人有没有化形为人?如果是普通的狼头人,十个八个我都对付得了,但如果是化形成人的狼妖,我就不行了,得和史团长联手,才能勉强消灭一个,毕竟那些化形为人的妖魔,至少都有宗师境界了,我才只有先天,和它们打起来,占不到什么便宜。”
阿木尔说道:“那你也很厉害了。那些狼头人都没有化形成人,我觉得你应该对付得了,我们草原这边的人什么都不懂,就会放牧,不会修炼,虽然天天吃肉,身体强壮一些,但是基本上没有武者,一个先天境界的人,来到我们草原,太吃香了,估计这次你来我们草原就不想走了,以后就住在这里吧!”
戚松说道:“不会吧?你们草原这么吸引人的吗?我怎么没发现?”
“你武功这么高强,一定会被草原上的牧主看中的,到时候一定花很大代价留你下来当草原的守护者,到时候不但有大批的牛羊送给你,而且还会有很多美丽的草原女子送你当老婆,这是在其他任何国家都享受不到的待遇啊,你一定会留下来的!”阿木尔羡慕地说道。
何知秋听到这里酸溜溜地说道:“戚松,你走运了,人家居然要送大把的草原美女给你,到时候你可得留下来请我喝你的喜酒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