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冰柜里的尸体时,刑志也不知道自己是该高兴还是该生气。尸体找到了,这案子也就有眉目了,最起码房主就是一个大线索。可是这个尸体又是经过那个叫卫微的女人指点后才找到的,让刑志觉得很没面子。

    不过很快刑志也就顾不上想这些,破案要紧。联系法医到场,又带着薛林去寻找房主,只要房主能找到,离破案就不远了。

    虽然刑志已经做好了心理准备,这房主可能是线索,但也可能只是凶手的障眼法——租房杀人藏尸,事后自己逃之夭夭,也不是什么不可能的事。

    但没想到的是,实际所得的信息比刑志想象的还要少。房主只说是半年前,有一个男人租下了这间房子,一口气租了2年。因为时间比较久,他还给了不少优惠。因为当时是冬天所以男人穿着厚实的大衣戴着帽子口罩,根本看不清脸。

    “他是怎么联系你的?”

    “通过中介打的电话,然后见的面,喏,租房合同在这里。”

    然而租房合同上的电话是空号,虽然这个男人来看过房进入过小区。但是根据公安局的规定,一般的物业监控只保留1个月,半年前的监控早就被覆盖八百回了。

    就连电费,也是一口气交了两千块钱。这么大额的电费工作人员虽然有印象,可是与房主的说辞一样,大衣口罩帽子,捂得严严实实的。虽然工作人员好奇为什么交那么多,但对方也只是解释一句,老人住不会用手机,来一趟又不方便。

    刑志不死心,一连几天带着人到各大商场走访。虽然通过冰柜的品牌和出厂日期等调查到了售卖的商场,但时过半年,售货员对购买人的样子早已经记不清楚,只是隐隐约约的有一个模糊的印象:这人有点文质彬彬的感觉,像是个文化人。

    虽然租房者很可能就是杀人凶手,但到此为止,这条线索算是断了。

    刑志刚回到局里,正准备去法医部门催下尸检报告,忽然接到了派出所打来的电话,指名要找刑志。

    “我是刑志。”

    “刑队,我是负责玫瑰小区的民警,玫瑰小区出事了,几个住声称那个卫微是杀人犯,要她滚出小区,还打了110报警,说警察不作为。我们尽力解释了之前的命案与卫微无关,但他们认为民警没有效力,你看你们刑警队是不是出面解释一下。”

    刑志听完真是一头两大,案子还没眉目,现在又闹出这一出,这不是添乱么?但是误抓也不是小事,而且闹成了现在这个样子,要是被局里知道的话,他又要用秦局的唾沫腥子洗脸了。

    “行,我这就过去。”

    小区的保安在之前已经认识刑志了,看到刑志开车过来,立刻上前,“我说刑队你可是来了,这次赶紧把人带走吧。有这么一号杀人犯在,我这小区保安当的也不踏实啊。”

    “好好当你的保安,别到处胡说八道,人家好好的,和命案不沾边。”刑志瞪了眼睛,把保安训了一顿。但是说到最后时,自己心里也不禁犯起了嘀咕——这卫微真的与命案没关系么?难道她真的是仅凭推理就找出了尸体的位置?

    刑志开车进了小区,一路开到卫微所在的27号楼门前,就看到有不少人聚集在卫微家的花园前,喊着滚出小区。看到警车过来,立刻呼啦一下全部围了上来。

    “我说警察同志,你们可来了,你们也太不拿人命当回事了。有这么个罪犯在我们小区,谁还能住得安稳啊,我们这家里还有孩子呢。万一她把孩子害了,你们负得了责么?”

    “就是,我们买房是为了住的安稳的,有这么一个杀人犯在,房价都压低了不少,损失你们赔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