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袁本初指挥众人移栽古麻核桃树之际,马小绿与清心分别整理好各自房间后,便下楼熟悉农场周边环境了。除了喂食黑猪、山羊之外,两人又分工明确地做起了晚饭,马小绿意外发现了笼子里饲养的野鸡,在袁本初出外的期间,为了不让它们饿死,特意多放了许多稻谷、水,依然活得好好的,野鸡的生命力就是比一般的田园鸡强。

    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何况是身为老大的马小绿?宰杀野鸡那是小菜一碟,抄起菜刀,拔了脖颈的鸡毛,一刀见血,野鸡毫无痛苦,抽搐几下就去见阎罗王了。为了让袁本初补充消耗的气力,她决定煲一个枸杞鸡汤。而反观清心则到了附近寻找成熟的蔬菜,采摘了袁本初播种在外围的毛豆、茄子、青菜等,足够三人吃的数量。

    做了几道佛门素斋,其实最近比较流行了素食主义者,从健康角度上来说,吃蔬菜比吃肉好许多,不必担心“三高”等病症。主要还是市面流通的肉制品比蔬菜更没保障性引起的,纯绿色的野生雉鸡不仅营养丰富,且味道浓郁,对没有戒掉口腹之欲的“俗人”来说,是无法抵挡的诱惑。

    女人天生喜爱厨房,因为在那片天地,可以经营出自己的事业,享受人生的快感。当袁本初处理完琐事,回到住宿区之时,鸡香、菜香扑鼻而来,扫除了一身的疲惫,饥肠辘辘的他还在考虑今晚要吃什么呢?完全没想到马小绿、清心小尼姑会如此贴心。

    心里一暖,暗自欣喜道:“家里有女人真好。”他这句话意思有些模棱两可,但能确定聘请了马小绿、清心两个员工,至少在生活细节上不必担心了。

    接过马小绿端来的鸡汤,袁本初尝了一口,赞道:“小绿,你的手艺比我强多了,以后你就负责伙食方面的事情吧。”

    他是一个无肉不欢的人,要清心统筹厨房事宜,天天吃素,那还不是要她的命?清心自己捣鼓素菜倒没什么,毕竟农场的蔬菜多的是,要多少有多少,作为辅菜吃还行。

    夹了一根青菜,原汁原味,没有过多的调味料,保持了青菜的新鲜度,烹饪的手法很简单,却十分老道,可见清心的制作素菜的水准达到了大师级别。

    “嗯,清心你做的菜也不错,如果你不嫌弃麻烦的话,可以每天去采摘新鲜的蔬菜,做适合你吃的菜式,农场里的蔬菜随便你摘。”袁本初称赞完两人,接过小绿盛的大米饭,急不可耐地开动了。

    秀色可餐,美食当前,是他当前的切身体会,在所谓的文化涵养高的家庭才讲究吃饭的时候不说话,尽管清心接受的佛法接受,潜移默化地认为边吃边聊对身体不益,却还是抵不住袁本初的嬉皮笑脸。

    在袁本初、马小绿的影响下,只好加入到了闲聊当中,毕竟他只是一名十六岁的花季少女,对什么都极富好奇心。袁本初说的又是他无法在书本上学习到的社会趣事、人际纠缠的关系,逐渐地吸引住了清心,解除了防备的她,笑容更多了,开始认清了现实,这里不再是福禄寺,脱离俗世的佛家之地。

    十六年来第一次在外人过夜,明天就正式上班了,尽管心境在佛学的洗礼下,到达了小成之境,却还是保留了少女对未来的憧憬。

    福禄寺所谓的入世修行,短则一到两年,长则十到二十多年,并没有限制时间,取决这一切都以自认为是否看破尘世种种,是否对灯火酒绿的都市生活不再留恋

    吃饱喝足,马小绿收拾餐桌,袁本初看了下时间,才晚上8点多,时间还早,便拿超级本推给了清心小尼姑,说道:“你会上网的吧?”

    “嗯,在寺院里每天都有一个小时上网休闲”如今的僧侣的待遇还真不错啊!怪不得高学历的大学生削尖了脑袋要当和尚,比公务员还热门呢!这不是金饭碗,而是铂金饭碗。

    袁本初确定她会使用电脑后,把超级本交给他使用,说道:“那你跟小绿姐在这上网娱乐吧,我等下还要出去办事。”石岩农场没装备电视,不过有无线网络的超级本倒不至于让她们无聊,看些电视剧、电影打算时间。

    清心点了点头,说道:“好的,我先跟小绿姐说清楚吧,顺便帮她一起打扫下这里。”住宿区的卫生在袁本初搬来之前就独自一人搞了一次,几天时间虽然还不是很脏乱,不过既然以后要在这里住了,每天的打扫是必须的。

    袁本初在客厅休息了片刻,乘着这个时间拨通了王立华的电话,先问清楚对方有空没,不然白忙一场。

    “王老板,我是小袁,蓝莓供销商老板今晚有空吗?想跟他谈谈出售蓝莓的具体细节。”他其实还想问问栗子方面这名老板收不收,不过想了想,既然能跟超市扯上合作关系,那么栗子的销路也肯定有路子。到时候见面之后,考察下对方的人品再做决定吧。

    如果现在跟王立华说栗子的事情,势必会联系到从张虎那以五千的价格购买了150棵板栗树的事情,人的好奇心是无穷无尽的,不可避免地要谈及如何医治钉子虫的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