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绿,你这么看着我干什么啊?我脸上有花?”袁本初的感知能力远超常人,只是愣神了片刻就反应了过来,觉得一道炙热的目光锁定了他。
马小绿不好意思地撇过了头,慌张之下用满是污泥的手摸了脸蛋,汗渍和泥土混合在一起,犹如一只大花猫。
“哈哈,小绿,你看看你自己的脸。”袁本初指着马小绿的脸,捧腹大笑道,马小绿到附近的沉淀过后的田埂的水面一看,顿时嗔怪道:“还不是你的错……”
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用手摸了摸袁本初的脸,娇笑道:“你现在也是大花猫了,叫你笑我。”
袁本初完全可以躲过的,之所以不躲也知道这是一种增进感情的机会,说道:“那是公猫,你就是母猫了,始终还是一对啊!”
“哼,谁跟你是一对。”马小绿言不由衷地道,脸皮还是太薄了,不过袁本初就是喜欢这样的感觉,如今的社会上的女人受到西风、韩风的影响,太过开放了,这一点有利有弊,按照他的想法,女人还是委婉点好。
就在袁本初和马小绿调笑之极,田埂前面的大路上一辆华晨宝马三系轿车,也就是30来万左右吧!停在路边,一名戴着墨镜穿着超短裙,浓妆艳抹的女孩子从副驾驶座打开车门走了下来,看到袁本初,心里面略一激动,暗自按捺住了心情,对他说道:“袁本初?好久不见了,你还是这么土气啊!”
袁本初此时穿着高中的秋季校服,一脸污泥,除了身体强壮了不少之外,很少人能看出隐藏在里面的气质。
“你是?”袁本初丈二和尚摸不着,这是谁家的姑娘啊!跟着一个开着三十多万宝马,没钱还装大牌的男人,会有什么好结果?按理说要买三十多万的车,还不如选其他的品牌,比如大众、沃尔沃之类的,低档的宝马,还真的只是有一个车头的宝马标志而已,其他的不值一提啊!
“我是雷梦珍啊!怎么,几年不见就不认识了?”
袁本初这次真的失神了,雷梦珍是他小时候的玩伴,雷氏是长乐乡街道的大姓,袁家村离乡里面只是一条两公里的水泥路而已,读书的时候,他经常和雷梦珍玩耍于乡村之中,还有一个约定,长大后……
也就是那个扎着两个马尾辫的青梅竹马!当初在花店里碰到马小绿,也是因为他的装扮和气质与小时候的雷梦珍极其相似的缘故,才会对马小绿产生异样的情愫。
虽然并没有发展成情侣的关系,可是作为小时候的玩伴,感情还是有的,此时见到她如此的装扮,不免摇头叹息。
雷梦珍还以为袁本初自卑呢!摘了墨镜,审视着马小绿,又用刻薄的话说挤兑道:”这是你老婆?你们俩还真有夫妻相啊!”
这个时候宝马车的驾驶者下车了,是一名矮个子的大胖子,比身材高挑的雷梦珍几乎矮个半个头左右,一只咸猪手搭在她的水蛇腰上,看雷梦珍的反应,显然极其享受。
用油腻地语气说道:“小珍珍,这是你的朋友?这么还自己收割稻谷呢,用钱买就行了,何必浪费气力……”
“劳碌命呗,从小就瞎忙活,别管他们了,我们回去吧。”雷梦珍扭着肥臀,与这个一看就是一个铁公鸡的家伙双双绝尘而去,让袁本初、马小绿吃了一鼻子的灰尘。
“袁哥,你怎么不说话啊!”马小绿有点气愤地道,这两个家伙实在狗眼看人低了,平时口若悬河,护短出名的袁本初怎么能忍得住啊!按照马小绿的估计,起码袁本初要扇那个风骚女人**掌,踢那个肥猪几脚啊!怎么可以怎么轻易就放他们走,不符合袁本初的个性啊!
袁本初摆了摆手,说道:”小绿,她是我以前的玩伴,小时候的她清纯可爱,不沾丝毫世俗的气息,和现在的你一样,都是一个好姑娘,如今物是人非,居然作践自己取乐所谓的老板,她都这样了,我何必去她伤口里撒盐?”
马小绿终于明白了,原来这个女人是袁本初的朋友,而且小时候还十分玩得来,见到她丧失了原先的个性,为了追究物质上需求改变自己,表面上虽然并没有多大的异样,其实内心里肯定极度空虚和悲哀。
马小绿不好意思地撇过了头,慌张之下用满是污泥的手摸了脸蛋,汗渍和泥土混合在一起,犹如一只大花猫。
“哈哈,小绿,你看看你自己的脸。”袁本初指着马小绿的脸,捧腹大笑道,马小绿到附近的沉淀过后的田埂的水面一看,顿时嗔怪道:“还不是你的错……”
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用手摸了摸袁本初的脸,娇笑道:“你现在也是大花猫了,叫你笑我。”
袁本初完全可以躲过的,之所以不躲也知道这是一种增进感情的机会,说道:“那是公猫,你就是母猫了,始终还是一对啊!”
“哼,谁跟你是一对。”马小绿言不由衷地道,脸皮还是太薄了,不过袁本初就是喜欢这样的感觉,如今的社会上的女人受到西风、韩风的影响,太过开放了,这一点有利有弊,按照他的想法,女人还是委婉点好。
就在袁本初和马小绿调笑之极,田埂前面的大路上一辆华晨宝马三系轿车,也就是30来万左右吧!停在路边,一名戴着墨镜穿着超短裙,浓妆艳抹的女孩子从副驾驶座打开车门走了下来,看到袁本初,心里面略一激动,暗自按捺住了心情,对他说道:“袁本初?好久不见了,你还是这么土气啊!”
袁本初此时穿着高中的秋季校服,一脸污泥,除了身体强壮了不少之外,很少人能看出隐藏在里面的气质。
“你是?”袁本初丈二和尚摸不着,这是谁家的姑娘啊!跟着一个开着三十多万宝马,没钱还装大牌的男人,会有什么好结果?按理说要买三十多万的车,还不如选其他的品牌,比如大众、沃尔沃之类的,低档的宝马,还真的只是有一个车头的宝马标志而已,其他的不值一提啊!
“我是雷梦珍啊!怎么,几年不见就不认识了?”
袁本初这次真的失神了,雷梦珍是他小时候的玩伴,雷氏是长乐乡街道的大姓,袁家村离乡里面只是一条两公里的水泥路而已,读书的时候,他经常和雷梦珍玩耍于乡村之中,还有一个约定,长大后……
也就是那个扎着两个马尾辫的青梅竹马!当初在花店里碰到马小绿,也是因为他的装扮和气质与小时候的雷梦珍极其相似的缘故,才会对马小绿产生异样的情愫。
虽然并没有发展成情侣的关系,可是作为小时候的玩伴,感情还是有的,此时见到她如此的装扮,不免摇头叹息。
雷梦珍还以为袁本初自卑呢!摘了墨镜,审视着马小绿,又用刻薄的话说挤兑道:”这是你老婆?你们俩还真有夫妻相啊!”
这个时候宝马车的驾驶者下车了,是一名矮个子的大胖子,比身材高挑的雷梦珍几乎矮个半个头左右,一只咸猪手搭在她的水蛇腰上,看雷梦珍的反应,显然极其享受。
用油腻地语气说道:“小珍珍,这是你的朋友?这么还自己收割稻谷呢,用钱买就行了,何必浪费气力……”
“劳碌命呗,从小就瞎忙活,别管他们了,我们回去吧。”雷梦珍扭着肥臀,与这个一看就是一个铁公鸡的家伙双双绝尘而去,让袁本初、马小绿吃了一鼻子的灰尘。
“袁哥,你怎么不说话啊!”马小绿有点气愤地道,这两个家伙实在狗眼看人低了,平时口若悬河,护短出名的袁本初怎么能忍得住啊!按照马小绿的估计,起码袁本初要扇那个风骚女人**掌,踢那个肥猪几脚啊!怎么可以怎么轻易就放他们走,不符合袁本初的个性啊!
袁本初摆了摆手,说道:”小绿,她是我以前的玩伴,小时候的她清纯可爱,不沾丝毫世俗的气息,和现在的你一样,都是一个好姑娘,如今物是人非,居然作践自己取乐所谓的老板,她都这样了,我何必去她伤口里撒盐?”
马小绿终于明白了,原来这个女人是袁本初的朋友,而且小时候还十分玩得来,见到她丧失了原先的个性,为了追究物质上需求改变自己,表面上虽然并没有多大的异样,其实内心里肯定极度空虚和悲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