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城宣阳坊外,一大早便起了喧嚣。

    争吵的对象是鸿胪少卿曹骆府上的门房和一个仗剑游侠儿。

    鸿胪少卿这个官儿说大不大,说小也不算小了。作为曹大人府上的门房,曹中葛认为自己有必要提点一下眼前的这个野人何谓规矩。

    且不说他穿的一身破烂,满身异味儿,就冲着他那倨傲不恭的态度,自己就绝不会放他进去。别人要想进自家老爷的宅邸要么拿出名刺,要么摆出银子,他倒好两手空空的杵在门前,就说自己是曹大人的世侄。

    乖乖,看看他这身穷酸的行头,再看看人家穿金戴银的曹大人,若他老人家有这么个世侄,老天还真的瞎了眼了!这不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吗!

    曹中葛不屑的夹了那游侠儿一眼,挥手道:“去去去,爷们我今天忙着呢没空陪你在这儿闲玩儿!”

    眼前这游侠便是言旭了,他和姚思经由河东道一路疾驰来到长安城中,整整用了半月有余。刚在城南的客栈中安顿好了行头,言旭便孤身一人仗剑寻到了鸿胪少卿曹骆的府门前。

    要说,他有好些个年头没有回到这长安了。依稀记得自己当初之所以离开长安,就是因为受不了那沉郁的酸腐垂暮气息,想要活的潇洒一些。长安城虽然华丽繁盛,却总给人一种垂垂老矣的感觉,实在憋得慌!

    就像这样的势利眼门房,明明自己没有什么地位,却狐假虎威欺压良善。遍观全城,尽是如此猥琐无耻之辈,长安还有什么可留恋的?

    只是如今他却必须回到这里,把安禄山将反的消息奏报给天子。而眼下,以他的人脉能寻到的高级文官便只有这个鸿胪寺卿了。

    “我再说一遍,我是你们曹大人的世侄,如今有要事与他相商,你若识相最好不要阻拦。”

    言旭的目光很冷,如果眼神能杀死人的话,曹中葛现在怕已经是具尸体了。

    曹中葛见这游侠儿如此放肆,心头压着的火气也一下窜了起来,指着言旭的鼻子呵斥道:“哪儿来的粗鄙之辈,睁开你的狗眼瞧瞧,这是鸿胪寺少卿的府邸不是你家臭窝棚,趁着爷们高兴,哪儿来的给爷们滚回哪儿去。你要是再执迷不悟,爷们就要放狗了。”

    言旭暴怒,一个抢步上前便捉住了曹中葛的手臂冷笑道:“你说什么,你让谁滚,再说一遍!”

    曹中葛的胳膊被言旭拧成了麻花状,直痛的嗷嗷直叫。

    “少侠饶命,少侠饶命啊。我刚才,刚才满口胡言,您不要放在心上。啊!”

    言旭用力一扭直痛的曹中葛声嘶力竭的彻吼。

    “饶命啊。小的一时糊涂,您说啊,你要我干什么,我立刻去做啊。”

    黄豆大小的汗珠顺着鬓角淌了下来,曹中葛的面颊已是惨白。

    “哼,若敢再犯,我立时便废了你这条胳膊!”言旭将曹中葛朝后侧用力一推,不屑的拍了拍手。他行走江湖多年,最瞧不起的便是软骨头。若是曹中葛表现的硬气一些,或许自己还会给他脸好脸色。可他偏偏张口闭口的少侠饶命,哪里有半分的骨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