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纪明熙的说法,自己是在三岁时走丢的,而林母说过,她是五岁到的这个家。她对儿时的记忆有很大一片空白,也不知道自己中间两年经历了什么。

    不过她对过去的事向来没什么探究的念头,也懒得去深想,所以很快就把这种细节上的问题抛到了脑后。

    从旧巷口出来后,眼前的景象豁然一变。

    广阔的天空,现代化的建筑,如潮的车流,前后反差剧烈的像是两个地方。

    R城作为一个靠旅游业发展起来的历史古城,富的地方很富,穷的地方很穷。

    林家占了天时地利的便宜,在三年前因为古宅拆迁的关系,得到两千万的赔偿金,从此由小康晋升富人的行列,在高档住宅区买下一栋小洋楼。

    穿过熙攘的街道,没过五分钟,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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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er>走到一家名叫“金色阳光”的小区。

    跟小区门口的安保打了声招呼,放后面的劳斯莱斯一同进去,穿过两幢房子,便到了自家。

    院子里的空地上停了辆陌生的黑色商务车,此外看不出与平常有什么不同。

    林初谣按了密码锁,领纪明熙进屋。

    把杂志扔到玄关旁的柜子上,一只白色的布偶猫顺着她的膝盖蹿到怀里,此外一只小泰迪和半人高的大金毛也尾巴直晃悠地在她身边打转悠,连“汪”数声。

    原本还算宽敞的玄关瞬间拥挤了起来。

    纪明熙吓了一跳,条件反射地往后躲了躲。

    林初谣熟稔地摸摸金毛的脑袋,另只手又抱起小泰迪,看到纪明熙呆怔的表情,以为她害怕,顿了顿,道:“不会咬人的。”

    纪家不养动物,纪明熙一开始只是没反应过来,现下反而有些跃跃欲试,抬手问道:“我可以摸摸吗?”

    林初谣点点头,把怀里温驯的小布偶朝纪明熙的方向凑了凑:“这是格格。”

    说着又用下巴点了点小泰迪:“这是顾德拜,金毛的名字是来福。”

    纪明熙以前跟同学去过几次猫咖,逗起猫来还算熟稔,挠挠小猫的下巴,柔柔的嗓音些微上扬,叫道:“格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