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清时拿着毛笔,思考了很久这封信怎么写。

    他是纯理科男,若是写科学论文、实验数据或是学术争论,上万字都没问题,但需要表达感情的私人信件,写出来就是干巴巴,类似工作邮件或公文汇报的东西。

    平日里给安龙写信都是研究报告和实验心得为主……

    如今,他绞尽了脑汁,最后在信件开头写上安龙吾友,然后瞒下越无欢渡劫之事,只将自己意外遭雷劫重伤,越无欢无奈隐瞒,奔波救命之事用平铺直叙的语气写出,其中“救命之恩”四个字落笔格外黑粗,唯恐某人假装眼瞎看不见,最后再感谢他对自己身体的担忧,请他别再拆毒阵了,好好走正门。

    宋清时写完检查几次,再让越无欢帮他看看有没有需要补充的地方,确认无误后放入信封,想了想被拆的大堆灵石,依旧有点胸闷,仗着安龙不懂,在信封上的名字旁边画了个阿拉斯加狗头泄愤。

    越无欢看看这只狗头,笑道:“尊主和安仙尊的感情很不错。”

    他早就发现宋清时和安龙之间的互动与旁人不同,虽说会争吵打架,但两人之间的羁绊比想象中深得多。

    安龙察觉宋清时出事后,发疯般地攻击药王谷,他仗着阵法和地势布置陷阱,竭尽全力才勉强拖住,而宋清时自己也没意识到,他只给安龙起过绰号,只和安龙打架,就算打架再凶也不翻脸。

    这个发现真是让人心情不悦……

    越无欢微笑道:“你们是很好的朋友吧?”

    “我也不知道,”宋清时和原身的记忆已彻底融合归位,他认真思考了一会,没有找到这方面的参考对象,他见越无欢似乎对这事很好奇,便细细解释起来,“我天生带有两种灵火,筑基前会时不时失控,尤其是幽火,容易伤人……”

    幼年时,他被好心的老药师收养,两人住在远离人烟的深山里种药,后来老药师死了,他就一个人看书,一个人修炼,待他筑基成功,学会控制体内的灵火后,家里的书也看完了。

    他鼓起勇气,下山去闯荡,想看看书中描写的世界模样。

    那时候他长得不好看,瘦得有些脱形,脸上也没有肉,眼睛却特别大,头发乱糟糟的像枯草,说话词不达意,整个人看起来奇奇怪怪的,所以没有人想靠近他。

    他被嫌弃的目光看多了,也习惯了不主动和人说话,惹人讨厌……

    后来得到了药王传承,修炼成金丹,他养好了身子,相貌没那么丑了,凭借一手医术,渐渐有人愿意和他搭讪了,可是他完全不知道别人说的美人美景美事是什么东西,别人也听不懂他嘴里的药学毒学医学有什么意思……

    道不同不相为谋,没必要勉强别人迁就自己。

    一个人沉浸在知识海洋里也很开心。

    “大家认为我是怪人,”宋清时不好意思地说,“安龙也是个怪人,他喜欢玩虫子,身上总是带着各种蛊虫,虽然我觉得虫子很有意思,但别人好像都很害怕这些,从来不

    和他来往。我们认识的时候是在秘境,他想用虫子吓唬我,我发现那只虫子很特别,具有医学价值,好奇地问了一句,讨论了一些专业知识,结果他缠着我要来药王谷做客,我便答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