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六章 有人要跑路(1/2)
“喂,不落井下石就算跟其他女人不一样,你这要求也太低了吧。况且我们是两口子,合伙在一块儿过日子,本来就是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哪有大难临头各自飞的道理。”语轻拨了拨自己耳后的碎发,“他娶我的时候,我就是个不受人待见的穷学生,要什么没什么,想吃顿火锅还得先去发几天传单。我现在有的全是他给的,就算有一天要都还回去,只要是用在他身上,我都无所谓。”
“这样的道理要是谁都懂就好了。”沉云紧缩着眉头叹了口气,“董事长没跟你说过他和谭小姐的事吧。”
“没有。”
谭心芮这三个字对语轻而言简直就是禁区,就算给墨轩钧一百个胆子他也不敢主动去踩这个雷池。
“那个时候董事长刚从国外回来,他父亲走得急,很多身后的事情都没有交接好。老夫人因为感情问题跟前董事长分居了很多年,公司的事情和家里的东西也不大清楚。”沉云的目光很深沉,视线悠远地平视着前方,一看就是在回忆很久以前的事情,“这个先决条件对董事长而言是很不利的,他回国的时候整个墨氏集团和墨家内部都遭受了两次大清洗,忠于他父亲和他的人大多都被换了下去,该掌握的核心机密也全都不在他手里。”
语轻不知道为什么,最近总是特别的馋,刚刚才吃过一顿炸鸡,现在又饿了,于是边跟沉云说话边在墨轩钧的柜子里东翻翻西翻翻,看看有没有被这家伙藏起来的小零食:“也就是说他被人给架空了,就一个所谓的大少爷名头,其实手里什么东西也没有,对不对?”
这个遭遇,怎么听起来这么耳熟呢?
哦对了,自己在陈家的时候过的不就是这种日子吗?
听起来好歹是个陈家二小姐,其实又没有什么生活费,又没有好的教育机会,从小连个喝牛奶的权力都没有,导致陈语嫣长得这么高,自己却永远都瘦瘦小小的。
只不过,墨轩钧明显比自己要惨得多。毕竟自己打一生下来过的就是这种寄人篱下,卑躬屈膝的日子,从没得到过一天的好脸色,也从没得到过一日的父爱母爱,时间久了,也就麻木了。
连陈建业打自己的时候下手略微轻了点,没见血没破皮,没用烟头烫,都能让她感动到恨不得写篇作文歌颂我伟大的父亲。
可是墨轩钧,那家伙从小就自负,过的也是天之骄子的日子,突然没了父亲又没了事业,就剩下一个每年只有过年才会见一面的母亲,还要被各种各样曾经看不上的人骑在头上,这样的人生还有什么盼头?
沉云点了点头:“当时除了伯爵,没有人相信董事长会赢,包括谭小姐。”
“所以谭家想退婚?”面对如此精彩的豪门八卦,语轻的眼睛一下就亮了,“然后你们少爷饱受刺激,于是奋发图强,成功干倒叔叔,伯伯,哥哥,弟弟,咸鱼翻身以后成功退掉了这门亲事,以此羞辱谭氏集团?”
“不是,比退婚还过分。”沉云努力地组织了一下语言,最后终于用两个字精辟的概括了谭家的要求,“谭氏集团希望墨总入赘。”
“入赘?”语轻揉了揉耳朵,确认自己没有听错,“就墨轩钧那个脾气,他们想让他当上门女婿?”
也不怕这家伙日子过得憋屈,发起狠来毒杀丈母娘。
“这种提议董事长当然不会答应,之后他去了一趟b国,再回来的时候,身后就多了江家和路易家族两股势力的支持。”沉云的普通话很标准,标准到让语轻以为自己在听故事,“但是那段时间在b国发生了什么,到现在也没有人知道。”
“少爷,我刚刚已经在这附近看过了,地理环境很适合突击,没有闲杂人等,现在那个医生就在这里面。”一直在频繁给墨轩钧发消息的十七此刻正蹲守在一条老居民街道的入口处,街道处于城中村的位置,地面破破烂烂,墙壁早已变得又黄又脏,上面写满了各种办证广告,道路两旁的暗沟里涌动着污水,“之前十一派人吓他的时候,我就发现这人不对,所以特意留了个心眼,除了十一派去恐吓他的人以外又另外安排了几个得力的一路跟着,果然发现这家伙并没有像他在医院里说的那样要回家接老婆,而是搜了些东西打从后门溜了出去,然后一路逃到了这里。”
墨轩钧冷冷地扫了一下四周的环境,嘴角露出了一丝让人难以琢磨的微妙表情:“还知道跑到这儿来,有意思。”
“这样的道理要是谁都懂就好了。”沉云紧缩着眉头叹了口气,“董事长没跟你说过他和谭小姐的事吧。”
“没有。”
谭心芮这三个字对语轻而言简直就是禁区,就算给墨轩钧一百个胆子他也不敢主动去踩这个雷池。
“那个时候董事长刚从国外回来,他父亲走得急,很多身后的事情都没有交接好。老夫人因为感情问题跟前董事长分居了很多年,公司的事情和家里的东西也不大清楚。”沉云的目光很深沉,视线悠远地平视着前方,一看就是在回忆很久以前的事情,“这个先决条件对董事长而言是很不利的,他回国的时候整个墨氏集团和墨家内部都遭受了两次大清洗,忠于他父亲和他的人大多都被换了下去,该掌握的核心机密也全都不在他手里。”
语轻不知道为什么,最近总是特别的馋,刚刚才吃过一顿炸鸡,现在又饿了,于是边跟沉云说话边在墨轩钧的柜子里东翻翻西翻翻,看看有没有被这家伙藏起来的小零食:“也就是说他被人给架空了,就一个所谓的大少爷名头,其实手里什么东西也没有,对不对?”
这个遭遇,怎么听起来这么耳熟呢?
哦对了,自己在陈家的时候过的不就是这种日子吗?
听起来好歹是个陈家二小姐,其实又没有什么生活费,又没有好的教育机会,从小连个喝牛奶的权力都没有,导致陈语嫣长得这么高,自己却永远都瘦瘦小小的。
只不过,墨轩钧明显比自己要惨得多。毕竟自己打一生下来过的就是这种寄人篱下,卑躬屈膝的日子,从没得到过一天的好脸色,也从没得到过一日的父爱母爱,时间久了,也就麻木了。
连陈建业打自己的时候下手略微轻了点,没见血没破皮,没用烟头烫,都能让她感动到恨不得写篇作文歌颂我伟大的父亲。
可是墨轩钧,那家伙从小就自负,过的也是天之骄子的日子,突然没了父亲又没了事业,就剩下一个每年只有过年才会见一面的母亲,还要被各种各样曾经看不上的人骑在头上,这样的人生还有什么盼头?
沉云点了点头:“当时除了伯爵,没有人相信董事长会赢,包括谭小姐。”
“所以谭家想退婚?”面对如此精彩的豪门八卦,语轻的眼睛一下就亮了,“然后你们少爷饱受刺激,于是奋发图强,成功干倒叔叔,伯伯,哥哥,弟弟,咸鱼翻身以后成功退掉了这门亲事,以此羞辱谭氏集团?”
“不是,比退婚还过分。”沉云努力地组织了一下语言,最后终于用两个字精辟的概括了谭家的要求,“谭氏集团希望墨总入赘。”
“入赘?”语轻揉了揉耳朵,确认自己没有听错,“就墨轩钧那个脾气,他们想让他当上门女婿?”
也不怕这家伙日子过得憋屈,发起狠来毒杀丈母娘。
“这种提议董事长当然不会答应,之后他去了一趟b国,再回来的时候,身后就多了江家和路易家族两股势力的支持。”沉云的普通话很标准,标准到让语轻以为自己在听故事,“但是那段时间在b国发生了什么,到现在也没有人知道。”
“少爷,我刚刚已经在这附近看过了,地理环境很适合突击,没有闲杂人等,现在那个医生就在这里面。”一直在频繁给墨轩钧发消息的十七此刻正蹲守在一条老居民街道的入口处,街道处于城中村的位置,地面破破烂烂,墙壁早已变得又黄又脏,上面写满了各种办证广告,道路两旁的暗沟里涌动着污水,“之前十一派人吓他的时候,我就发现这人不对,所以特意留了个心眼,除了十一派去恐吓他的人以外又另外安排了几个得力的一路跟着,果然发现这家伙并没有像他在医院里说的那样要回家接老婆,而是搜了些东西打从后门溜了出去,然后一路逃到了这里。”
墨轩钧冷冷地扫了一下四周的环境,嘴角露出了一丝让人难以琢磨的微妙表情:“还知道跑到这儿来,有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