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风来过我窗前》

    文/明开夜合

    距离上一次回南城已有三四年的光景。

    窗外招牌剥落,“吉”变成了“口”,“他”变成了“也”,周遭店铺也停业多年,黯淡而凝然不动,似被日新月异的城市抛下的遗迹。徐清鸢站在吉他教室的楼下,将目光投向对街的居民楼,看了很久很久。

    家里那盏昏黄的灯灭了,清鸢往回走,拖着二十寸的行李箱,找一处今晚住宿的旅馆。

    这一次归来,似是一场被人“算计”的心血来潮。

    那天沈敬寒换灯泡的时候,清鸢发现他衬衫最下面一粒纽扣松了,便绞了线来穿针,替他缝补。

    沈敬寒回书房片刻,递来一张演出票,说下周弥冬乐队在南城公演。

    针没扎着手,“弥冬乐队”这四个字倒似针一样在心口轻扎了一下。

    清鸢问:“你跟我一起去看?”

    “我下周出差,你一个人回去吧,也见一见叔叔。”

    清鸢没有吱声。沈敬寒明知道她与父亲关系多年失和。

    扣子缝完了,清鸢叠好衬衫,手指将每一个褶都抚平,“……看情况,我不一定有空回去。”

    房子老了。夜里听见楼上冲马桶,清鸢觉得那像是老人不适的咳嗽声。五十平方米的房子顽固保留了两室一厅的格局,分给她的只有不五个平方米,放下单人床、衣柜和书桌之后,活动都略显局促。空间已经这样逼仄,她还要用书,用杂志,用林林总总的小玩意将它塞得更满。书桌上挨着墙壁摞起半米高的书堆,她就躲在后面,想象那是无坚不摧的堡垒。她尽量地避开徐懋国,只在自己的房间里活动。

    房子真的太老了。

    十七岁的清鸢在客厅喝水的时候,突然生出这样的念头。

    目之所及是压得极低的天花板,白色石膏上覆盖一层灰黄,餐桌、电视柜和冰箱都裸露在外,显出老气的底色,肉粉色地板死气沉沉,上面留着拖把没洗干净时拖出的水痕。整个空间狭小老旧,如将朽之人的身躯,摇摇欲坠。

    她原本并不觉得家里小,小时候甚至还在客厅里踢过皮球,砸坏了搁在盘子里的白瓷茶杯。那时候家里总有一股好闻的气息,像是拿肥皂水洗过,又在阳光下晾晒许久。桌上、冰箱上、电视柜上……都盖着钩花的白色盖布,是妈妈一针一针织出来的。这门手艺也是徐懋国为数不多的骄傲资本,因为厂里的人总说他有福气,心高气傲闷声不吭的,却娶了厂里最漂亮最有本事的姑娘。

    然而那些鲜亮的回忆抵不过其后漫长而灰暗的底色,她记得病房里曲折昏黄的走廊,穿过它们就来到一间白惨惨的房间,妈妈躺在一片灰色的阴影里,手背上布满青紫色的针孔,手腕瘦到她一个小孩子都能轻易一把握住。她安慰清鸢说生病是没办法的事情呢,以后要代妈妈照顾好爸爸。

    妈妈去世之后没多久,工厂经营不善,精神萎靡的徐懋国也被迫下岗。那一阵他总是酗酒,近半年时间不曾工作,直到家里几近弹尽粮绝,他才去一家民营工厂里找了一个技术员的工作。徐懋国年轻时候书读得多,过于心高气傲,在老厂里混了十多年也没结交几个有用的人脉,换工作之后青年才俊一茬茬冒头,他的地位愈发边缘,清高的毛病丝毫未改,反倒变本加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