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苗苗在一旁看着信封就这样被藏了起来,看这样子,是不想跟她分享了,忍不住好奇地趴在桌子上,小声对曾以柔说道:“喂,曾以柔,你不拿出来看看嘛?”

    曾以柔已经拿出书本,准备背书了,横眼瞪了她一下。

    孙苗苗却是不怕。

    她这十来天,跟曾以柔做着同桌,也看出自己这个同桌,根本不像有些人说的那样高冷骄傲自满,看不起人,反而十分的随和,待人有耐心又温柔,像不大会发脾气一样的小猫咪一般。

    她献媚地笑了笑,继续小声道:“你不好奇是谁给你写的吗?

    知道这是什么吗?

    这可是情书哎!

    我在班里,还是第一次看到哎!

    拿出来,让我也涨涨见识吧?”

    曾以柔不为所动,虽然她也好奇,虽然根本看不上这些青春期的无知懵懂,但是,她是从二十一世纪来的,对隐私和人权还是比较尊重的。

    别人有喜欢自己的自由,自己有尊重别人意愿的义务,不能随便拿来跟人分享,当作炫耀之物,那对那个爱慕自己的人,太不尊重了。

    这个时候,上课铃正好响起来,事情,就这样掩了过去。

    中午回到家的曾以柔却不如在学校表现的那般镇定自若,一进家门,扔下自行车,就跑进自己的小屋子,把书包翻过来往床上一倒,书本文具什么的,乱七八糟丢了一床。

    巴拉巴拉,终于找了那个信封。

    甩掉鞋子,往床上一盘腿,兴致勃勃地塞开信封,就看起了她人生第一份情书。

    如果,那个暗恋她的人看到她这个糟蹋样子,估计会十分后悔,心目中的女神形象瞬间崩塌吧!

    这个时代,没有无处不在的网络,没有随身携带的智能手机,没有信息化大爆炸的咨询,一个初中生想写一份像样的清楚,除了代写和抄书,就剩下自由发挥了。

    很显然,她收到的这些小朋友,自由发挥的技能并不高超。

    一张从作业本上撕下来的格子纸,边角还没有处理过,都是参差不齐的撕痕。

    字迹也跟狗啃的一般,特别是开头的那三个“曾以柔”,写的歪歪扭扭,跟蛇爬行一般,没有看内容,就先倒了胃口,真是让她兴奋的心情一落千丈,没有了起初的虚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