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点钟,展尧出了厢房,走进父母的书房,依照他们的习惯,动手把运来的书籍摆件儿取出来,放到合适的位置。

    很多同事说他精力旺盛,天生工作狂体质。

    见鬼的精力旺盛,机器运转时间长了也得歇歇,他单纯是睡眠质量低,间歇失眠。

    忙到七点来钟,他开车出门,到附近的花店,亲手挑选玫瑰——不是这么一说,真的是凝神挑选了九十九朵玫瑰,又认真选了用来点缀的情人草、包装纸、彩色丝带。

    两名年轻的店员早看呆了,见他示意包装、结账的时候才回神,一面道歉一面各司其职,一个用心包装,一个给他结账。

    展尧取出随身携带的钢笔、便签纸上写了地址,递给收银员。看着心形卡片,略一犹豫拿过一张,写下ToAlison,再加上落款展尧二字。

    要他写“我爱你”?

    他偏不。

    他爱不爱的还用明说?

    越是成长,她越小气,到现在对他只说喜欢。

    昨晚捞着那三个字,没有任何意义。

    那他凭什么又是信息又是手写的?

    就不惯着她。主要她那脑筋真跟别人不一样,把事情做满,她反倒闹别扭。

    看过包装起来的花,展尧还算满意,把卡片放进去,出门上车。

    他自然没有看到,两个店员凑到一起,一个低声欢呼:“是展先生,展先生诶!”

    另一个用力点头,“送花给女朋友呢,蔚小姐的英文名就是Alison。”

    “那么用心那么认真的样子,真是帅得要命啊。”说话的人拍抚着心口。

    展尧开车回到家,下车就看到一脸不耐烦的父亲,“我又惹着您了?”他问。

    “都几点了你往外跑?”展景开往上房走,“吃饭!”

    展尧刚想说才七点多着什么急,看了看腕表,见已经八点一刻,默了。没想到,选花用了那么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