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道政令是好的,问题是两成粮食!本来大地主的佃户每年都会征调三成租税了,再加上这两成。那些佃户还不造反?

    偏偏他们还没有阻止的办法,因为文书里面说得很明白。这粮食不是朝廷征收的税项,而是用于义仓,取之于民,用之于民。这粮食衙门无权在无灾荒的情况下调用,但可以支付钱银,以市价购买,后用于他处。

    偏偏赵禳还来了一句,只限于沂州地区试行。

    这不是逼他们的佃户到其他州县去吗?

    后者《屯粮禁商令》更加叫大地主们痛恨。这个《屯粮禁商令》大致上就是说,三年大旱三年大涝,既然出了旱灾,过不了几年怕要出现涝灾了。为了防止黑心商人囤积粮食,今后各商家储存的粮食不得超过一万石,各家各户存储粮食不得高于八千石。一经发现违规,视情况罚款若干,并把超过的粮食收缴到当地官府。

    为了防止有不法商人把粮食外屯,同时外地商人扰乱市场。从法令颁布开始,沂州粮食不得外运。

    粮食不能够外运,也就是限制在沂州一地内,沂州本来就不是一个可以自然消耗所有粮食的州郡,一旦这两个政令出现,立刻就会把粮价压低到一个叫所有大户都不能够接受的程度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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