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位置在一楼,他嫌视野不好,调去了二楼。韩彻喜欢酒吧是喜欢它的热闹,酒精能把人最真实最油腻的一面暴露,不用伪装什么绅士君子、淑女少女,酒后微醺出口、出手俱是本性直白。

    这里的一切都是物化的,没有精神世界的过度追求。

    那些迂曲修饰,被一键消除,那些男女推拉,被一键快进。

    林吻是个初入酒吧的新玩家,对一切都很好奇,小嘴儿朝卡座的朋友努了努,问韩彻,你们都不用介绍的吗?

    韩彻没遮掩,直说,都是来玩的,认个脸就行,不在乎酒吧外你姓甚名谁。确认一下谁带来的,看一眼颜值,如可以泡,在多瞄一下三围,如此就差不多了。

    林吻呸了句,现实,但乌目神气地一转悠,韩彻知道她听进去了,以后不会再问。

    韩彻拉她去舞池,这姑娘完全不需要适应,简直像到了自己的天下,腰臀扭得带劲极了。如果她穿的是条裙子,那效果估计就是芭蕾舞裙。

    韩彻怕她撞到别人,给人带去错误的暗示,两手把住她的腰。不是故意趁酒吃人豆腐,如果有,最多占百分之五十......

    林吻啐他咸猪手,自己又非常自然地环上了脖颈,半矫情半爽快,两胯伴着节奏左右顶着,“酒吧好好玩啊!”

    韩彻没会也在四射的镭射灯光下,与低音炮融为一体,他们蹦了会便不小心被人群分开了。

    韩彻喜欢闭上眼睛蹦迪,能解放视觉世界给人身体带来的空间局限,直到黑鸦片香水味将他包围,才缓缓睁开眼。

    是个很惊艳的姑娘,那狭长的媚眼一勾,信号弹不偏不倚正中他的欲望靶心,韩彻很自然地勾唇回应,酒吧就是这样,躁,燥,噪。

    他们贴耳交流,说些——

    来玩儿吗?

    常来?

    一楼二楼?

    东边儿西边?

    刚刚的摇滚现场挺炸的。

    喜欢摇滚吗?

    不需逻辑的废话在耳朵边热了一回又一回,烫得人耳朵都要烧起来了。一般这个时候,两人方向节奏一致,只要头一偏,嘴一努,便可离开舞池,急得就去洗手间,不着急多调戏会就开|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