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了一碗粥,锅里还剩小半锅,春堇将火腿丁都挑出来,放进碗里,然后往里面插了一把勺子,将粥递给宁娇。

    宁娇捧着粥碗,这碗是隔热的,端在手里并不烫,她搅拌了一下粥,浅浅的尝了一口。

    并不怎么美好的味道,是火腿的味道,不过春堇的手艺,也不能勉强了。

    “坐过地铁吗?”春堇问。

    宁娇挑了挑眉说:“很少,不过坐过两次。”

    春堇说:“如果有一节车厢是空的,走进去,选了一个位置坐下,这时,又有另一个乘客走进来,对方是个男人,高大,英俊,帅气非凡,车厢里有无数个位置,他偏偏坐到了旁边,完违背了正常人与正常人之间下意识保持的安距离,可疑的与接近,会是什么想法?”

    宁娇一抬头,说:“卧槽,艳遇?他想搭讪我?”说完还撩了撩自己肩上的长发,美滋滋的说:“我就说我回头率不低吧!”

    春堇将身体斜靠在沙发靠背上,嗤了一声,说:“他想偷包。”

    宁娇:“????”

    宁娇又喝了一口粥,啧了一声:“这嘴,扫不扫兴。”

    “这就是现实。”春堇说:“有人用感性生活,有人用理性生活,在街上,一个陌生人靠近,会警惕,但一个陌生帅气的异性靠近,又会幻想,这就是依靠感性生活的人的思维,他们只看得到眼里想看的,却会忘记去寻找逻辑。”

    宁娇烦躁的问:“到底什么是爱情逻辑?”

    春堇恨铁不成钢:“我说的这么明白了,还听不懂?”春堇愤愤的说:“薄总就是地铁里靠近千歌的那个人,千歌一开始以为他是偷包的,没有被他的外貌迷惑,一直躲避,但是后来,他穷追不舍,跟了千歌几个车厢,千歌开始反思,难道他真的没有其他意思?于是毫无爱经验的她卸下心防,开始接受他,但是最后才发现,原来他比偷包段位更高,他要偷的是她的部。”

    “说小译?”宁娇说:“薄总如果本来就是小译的爸爸,那这也算不上偷,叫团圆?”

    “傻子,如果他的确是因为小译才靠近千歌,那千歌如何保证,他是真的爱她的?他的靠近,一开始就带有目的性,他隐藏着这么重要的秘密,从第一次见面,就盯上了她,毫无缘由的示好,处处相遇的巧合,情真意切,看似浪漫,可到头来,原来这些都是步步为营的算计,和循序渐进试探,他就像捕食者,在将食物逐渐套牢!”

    宁娇搓搓手臂:“这么说太恐怖了吧。”

    春堇拧起眉:“他对这段感情的出发点,压根就不是千歌,却一往无前的去追求她,这才是最恐怖的。”

    宁娇辩解说:“迷途知返不就好了?”

    “千歌信,就是迷途知返。千歌不信,那就不是。”

    宁娇问:“所以又变成了考验千歌对这段感情的信任度的时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