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还是迈克呢!

    这位大卫歌手所说的狗王普雷兹乃是花旗国摇滚界最为出名的歌手,没有之一,其曾经入选花旗国第一界摇滚名人堂,其发行的歌曲专辑频频夺得各大排行榜第一,甚至于他死后,还被追授各种荣誉。

    在花旗人的心里,他就是永恒不落的巨星!

    而大卫也就是略有名气的摇滚歌手罢了,与普雷兹相比,那简直就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关键是你之后唱的什么歌啊?

    且不说歌词混乱不堪,低级下流,光是节奏韵律也没有半点,就好似一个精神病患者在那里自嗨。

    最要命的则是在大卫唱了半首歌之后,他突然就彻底发疯了,将手中的麦克风朝着台下的观众丢了下去,甚至于还抓起两瓶啤酒,跳下舞台,左右开弓,数秒时间就将几名观众打得头破血流。

    这突如其来的意外,让顾客们纷纷发出惊恐的尖叫,甚至于那几个之前为大卫卖弄身段的妹子都吓得小便失禁了。

    酒吧是有保安的。

    只不过事情发生得太突然,他们又守在保安室内,等惊慌失措的服务生将他们叫出来的时候,那个大卫歌手已经快要凯瑞场了。

    足足有十多个人被啤酒瓶砸得嗷嗷直叫唤。

    也不是说那些顾客真的不行,无奈大卫歌手就好似打了兴奋剂一般的疯狂,在这样的情况之下,他先发制人,绝大多数的顾客都没那个胆子去和他玩命。

    换成你,你会为了一群人,放弃自己的安,冲上去和一个疯子搏斗?

    别开玩笑了,酒吧里大家都是不认识的陌生人,我能跑开,为啥出头?

    倒是那些保安身负治安重责,就算是看到大卫歌手手中的啤酒瓶已经破碎,边缘变得锋利无比,也不得不硬着头皮冲上去。

    当然,相对于那些顾客而言,这些保安块头都要大上很多,并且手上拿着钢芯警棍。

    围上去,齐齐出手,转瞬便将那个摇滚歌手给打翻在地,之后几个人将其按在地上,绳索一捆,就算其再发狂,也是动弹不得。

    到了这时,众人方才齐齐松了一口气。

    至于事件的善后,也不是这些保安能够做主的了。

    就算是酒吧老板已经赶到现场,也只能等警署派员赶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