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情敌见面分外眼红,这句话同样适用于跨物种之间。

    苏茶曾经有多喜欢林灯,就有多讨厌这只大金毛。

    原因无他,林灯太宠这只狗了,对这只自己从路边捡回来的大金毛,他简直是当儿子来养。

    当初林灯捡到这只金毛的时候,已经只有一口气吊着了,所有医生都说活不了时,他却一直坚持没有放弃。

    用他的话来说就是,既然捡了就要对它负责,如果连他都放弃了,那它就真的活不了了。

    也不知道是不是林灯的坚持感动了哪路神仙,这只原本该去汪星的金毛奇迹般的恢复了,从此生龙活虎,林灯身边多了一只金毛狗。

    这一养,就是五年。

    林灯对这只狗有多好呢,这么说吧,熟悉他的人都知道他有一个狗儿子,看这个狗比看什么都重。

    讨好他本人可能没用,但是讨好这只金毛,它一开心了,林灯也就好说话了。

    可都说物似其主,宠物的性格也随主人,这金毛它眼睛长在脑袋上,能入这位狗少爷眼的人还真没几个,寻常人逗它,这狗少爷也是爱答不理。

    很不巧,原主就成为了这只狗爱答不理的人之一。

    按理来说,原主与这金毛的积怨也不至于那么深,可偏偏曾有好事者打趣林灯,这要是狗儿子和女朋友对不上眼,那咋办?

    “还能怎么办,分了。”

    友人好奇,“你为了一只狗分手啊?”

    “自己养的狗只能宠着。”

    这话传着传着就变味了,传到苏茶耳朵里时,这位大小姐受不了自己还不如一只狗,怒从胆边起,直奔林灯家找那只大金毛算账。

    结果,两败俱伤。

    从此之后,这一人一狗见面都像斗鸡似的,谁也看不管谁,可谁都干不掉谁。

    就这样打打闹闹几年,苏茶眼见着林灯对这只狗感情越来越深,想起他曾经说的想要成为他的女朋友,必须要得到这只狗的喜欢和认可。

    她为当初的莽撞而懊悔,也曾在事后企图修复与他们之间剑拔弩张的关系,可惜收效甚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