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哥,你要回周爷爷什么礼物呀?”李学浩刚挂了电话,一旁的方佳文立刻凑了过来,一脸好奇地问道。

    李学浩看了看老板摊开在书桌上的那张《爱莲说》,心中一动,已经想到回什么礼物了:“周老,不如我也来写一幅字吧。”

    老板听得微微一怔,看这意思,是打算写一幅字当做回礼?但马上笑了起来:“好啊,年轻人喜爱书法,这一点很好。”

    方佳文已经从好奇期待变成了失落,表哥打算写字当做回礼?一幅字能有多稀奇?而且写得再好,能有周爷爷写得好吗?

    老板自然没有方佳文的心思,因为无论年轻人写得怎么样,对他来说,都是值得肯定的。

    “来,你站我这里!”老板将自己的位置让了出来,同时把写好的《爱莲说》取走,重新摊开了一张白纸。

    李学浩也没客气,站到他的位置,想了一下,这才拿起毛笔,蘸满墨水,执笔挥毫。

    老板写的是《爱莲说》,他写的是《陋室铭》,夸的是老板的这间小店。

    “山不在高,有仙则灵。水不在深,有龙则灵……”当然,这并非存心装帅耍酷,而是见到老板刚刚的瘦金体,他也手痒了,加上回礼的话,谈金钱太俗,不如写一幅字来得高雅一些。

    却不知道,他的这番举动,直接将旁边看他写字的老板震撼得不轻。

    一开始见到他纯熟的执笔姿势,就已经感到惊奇了,等到见他笔下挥毫而就,同样写得一手浩点了点头,他刚刚用了刘禹锡的《陋室铭》,转眼老板就用刘禹锡的《送鸿举游江西》来问他。

    旁边的方佳文好奇地听着一老一少的对话,感觉自己就像个无关紧要的外人,正要插嘴进去,外面突然传来一个声音:“咦,有客人吗?”

    接着,一个大约二十岁左右的年轻女孩走了进来。

    女孩身量不高,但也不算矮,大约一米六出头,身材比例却非常协调,穿着修身的小短裤以及紧身的短袖t恤,看上去非常清凉,露着一双光洁浑圆的大腿,脚上踩的是一双白色的帆布鞋,尽管不是高跟鞋,但因为合适的上下身比例,使她看上去一点也不显得腿短,反而尽显长腿优势。

    头上留着长发,随意地扎了个马尾甩在身后,简便之中同时透露着无穷的青春活力。长相同样出色,精致的五官,稍稍化了点淡妆,将眼睛和嘴唇勾勒的无比妩媚,这是一个懂得将自身的优势利用化妆技巧变得更加诱人的女孩。

    年纪不大,甚至和刘天蓝差不多,但因为高明的化妆技巧,比起刘天蓝的略显稚嫩,她在感官上给人的感觉要成熟有气质得多。

    “grandpa,有客人吗?”女孩走进店里,立刻就发现除了老板之外的另外两个人。

    “ada,你来了。”听到声音,老板看向了她,脸上露出了慈祥的溺爱笑容。

    “ada姐姐。”一旁的方佳文也是眼睛轻轻一亮,乖巧地打了招呼。

    唯有李学浩脸上不动声色,心中却有些无力吐槽,这又是一个熟人,居然这么巧吗?才来香港不久,他感觉几乎所认识的熟人就接二连三的出现,就像有一双无形的手,特意将这些人推到了他的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