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与旧的更迭,从未停下。

    ——N.《亚伯书》

    “洛斯,你真的要这么做吗?”

    “如今别无选择,听说那里鱼龙混杂,现在,越混乱对我们越有好处,才能活下去。艾丽斯,不要忘记仇恨!”

    “我听你的”

    “走吧,路途还很遥远,无论如何,我们都要活下来,不惜一切代价的活下来”

    ……

    “抓住那个小偷,别让他跑了!”一个模样精致的女士在路旁尖叫,她显然是气急了,以至于在言语行动中显得有些粗鄙。

    周围的混混显然不会放弃这个英雄救美的机会,他们有一部分自告奋勇的追逐在前面狂奔的孩子,而另一部分则围绕在那位女士的周围嘘寒问暖,趁着人群骚乱趁机在那女士的臀部和胸部抹了两下,仿佛是不经意间蹭到一样。

    那女士或许感觉到了异样,但是她没有说什么,她只是提起自己的裙摆,收了遮阳伞,然后向小偷跑去的方向追去。

    后面的小混混也在后面跟着,一时间,场面有些混乱。

    到底是女士,体力有限,跟着追了一会儿,便觉得体力有些不知,而且,她对周围的情况似乎不是很熟悉,在她前面,一堵墙堵住了她前进的道路,也堵住了她的退路,她的身后,小混混们不怀好意的慢慢贴近。

    女士的伞已经落在一边,她无助的跪在地上,双手紧紧的抓着裙子,身体开始莫名的颤抖,小混混们近了。

    洛斯在前面急速的奔跑,得益于他家祖传的宝石,使他精力充沛,无论受了什么伤,只要在躺在地上休息一晚,伤势便会恢复如初,如果躺在森林里,那么恢复效果会更快一些。

    他和艾丽斯在一个月前便到达喀麦隆,并在城外的森林里找到一个栖身之所——一个隐蔽的树洞。

    他平时到喀麦隆里转悠,搜集情报,并赚一些钱财来买一些生活物资,如果运气不好,那么只能偷或者抢一些看起来有钱人的钱包了。

    显然,刚才的那位女士很不幸,嗯,很不幸被偷了钱包。

    后面的小混混还在追,也许是因为经常逃跑与追逐的原因,这些混混的身体素质显然不错,追了这么长时间竟然还有余力。

    “小子,识相的还是乖乖把东西交出去,大爷要是高兴的话,还能赏你几脚”打头的混混口中说着粗鄙的话,而身后的小弟们则是热情捧场。

    洛斯冷笑一声,他将手中的钱包丢向混混中间,“想要,各凭本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