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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谢幕僚生性谨慎,马蹄甚急,他本就料到身后那群匪徒在伏击成功之后,绝不肯轻易放他离去,一旦走漏了风声,他们这等守株待兔的伎俩就无法二次使用。

    果然如此,而听得身后马蹄阵阵,似有六七骑之多,他本为幕僚,手底下并无多少功夫,想要返身独斗,也是枉然,是以他心中一凛,将马臀一拍,去势更是急了三分。

    乘胜而追,与夺路而逃,同样为逃,谢幕僚的心情却是天差地别,心焦、沮丧、惶恐、恼怒……如此等等,堪称是五味杂陈,唯他一人自知而已!

    他初到此处,对这荒郊野外的地形格外不熟,一扎入荒野当中,除了沿着来时的马蹄印一路回返之外,他别无余地可去,这边落荒而逃半晌,再抬头看时,赫然已近了出发时的这座小村落,黄岩村。

    “不行,这马力用得太过,无法再逃,不如藏身于村中,也好期待侥幸蒙混过去。”

    谢幕僚眼看着座下奔马越跑越慢,浑身颤抖,嘴角隐隐有出白沫的迹象,心知自己频频打马,透支了马力,虽已暂时将身后追兵甩脱,可已无法再凭此远遁,倒不如先藏入人群之中,改头换面,也好在天黑之后,徒步逃脱。

    “老二,你看那厮会往哪里走?”

    大狗斜睨着身旁的丁二哥,随口问道,他们始终压着马步,不令它过分奔驰,是以此时前方早已不见了目标的踪迹,只有地面上残留着的马蹄印,给予他前进的方向。

    “狗哥,那人走投无路,又用力太过,走远是绝无可能,算算路程,恐怕只能藏身于黄岩村了。”

    丁二哥微低头颅,眼中寒光一闪即没,口中却是恭恭敬敬地说道。

    自从逃出钱家,被迫加入听风寨中,那大当家也不晓得是不知还是不怕,丝毫不忌惮手下人结成山头,并未打乱他们这一拨落草之人,依然令他们一同行动。

    这本该让丁二哥大松口气的,毕竟自己人知根知底,不需要过多的防范。

    然而美中不足的是,他们这一个小团体中,原本是以他为首,如今因大狗与二当家攀得近,又间接进献了钱家小姐给大当家,立了功劳,是深得赏识,人心终究难脱势利的一面,众兄弟渐渐地便改为唯大狗马首是瞻了,而他这个丁二哥,成了确确实实的“二哥”。

    “狗哥,那黄岩村里正真是不像话,居然敢报官捉拿我等,今次若不是大当家不令将他屠村,我疤子非得让他尝尝什么叫做生不如死……”

    一个满面戾气的刀疤男子忿忿说道,此人大号疤子,自落草以后,他适应极快,杀起人来,无需多眨一下眼睛,堪称是天生的土匪坯子。

    况且他是第一个明确表态要以大狗为尊之人,是以深得大狗器重,隐隐丁二哥的“二哥”之位,也是摇摇欲坠。

    “疤子,那黄岩村还有用处,给点教训就是,杀光了母鸡,谁来给我们下蛋吃?”

    大狗福至心灵,援引了一个比喻,心中大是兴奋,其余人等无论是脑袋快的或是慢的,真心或是假心,皆哈哈大笑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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