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的北国大地,处处皆是醉人的绿意,天蓝地阔,就连同这空气中,却也都夹带着一丝丝的香甜味道。

    鲁省皋密市,一辆驶往大北乡的骡车上,坐着那么三条汉子。

    三人不是别人,却不正是相约了一起要亲去拜会莫大作家的陆亦轩、大老王、张一亩三个。

    陆亦轩仰面趟在胶轮骡车的车厢里,望着湛蓝的天空有些怔怔出神。

    张一亩侧坐在车邦上,大老王却干脆和赶车的老乡一起坐在车辕边,正跟老乡天南海北的神侃,鬼知道他哪儿就来得那么多的好奇问题,一路之上可劲儿就在打听,哪儿才有那漫山遍野都是的红高粱地。

    离开了繁华似锦的香江城,告别了到处皆一片热火朝天大工地的南圳市。

    看遍这北国广阔天地的辽阔与穷困,没有什么太多的高楼与大厦,整天介能够遇见的,几乎是到处的所谓淳朴憨厚民风。

    或许在张一亩和大老王而言,这些才是内地最正常的本色。

    然而在陆亦轩心里,他却实在是……不知不觉中,他就又开始陷入那种莫名的忧国忧民思绪里。

    越是近了目的地,在他内心深处,反而越发生出一种,所谓的近乡情怯情绪。

    旁人都只道他这么迫切赶来鲁省皋密市,就只是为了拜会莫大作家这位未来的华人诺贝尔文学奖第一人,在他而言,却真不只是这么的简单啊!那只因在这个地方,有他上辈子最幸福时光的人生另一半啊!上辈子在人到中年却面临妻离子散,工作不保的最黯淡时刻,他愤而离乡,孤身南下闯荡,多年以后才又有了一个幸福美满的小家,有了新的人生追求,有了他的那位年龄相差着十六岁的小娇妻。

    重生至今,他一直没再打算和这位前世的小娇妻见面。

    毕竟来说,他重生那年,他的小娇妻也才只是个两岁的小童,真要是还一直念念不忘,急于相见,岂不是有些过于牲口了些。

    所以过去的这七八年间,他只是用自己的另一种默默关切,借了一位旅居海外老兵的名义,多年来一直在默默给小娇妻所在的村庄捐助些钱物,算是一种不用现身的守护。

    其实就即便如今已经人在鲁省,眼看着与小娇妻家所在的村庄已经无限之近,却也是没敢想着要不要去见上一见。

    “她还只是个孩子啊!”

    “啊?

    陆……老板,你说什么?

    谁还是个孩子啊?

    这一路上也没看到有什么孩子啊……”沉思过甚,不自觉喊出了声,坐在车邦上的张一亩听见了他的喊话,诧异就问,一边还急急就四下打量,却没看到有什么孩子路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