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不懂,不过我只清楚一件事情,只要杀光他们就什么都解决了,哈哈哈。”他大笑着走出杜德利的结界,拔出巨大的双手剑,轻蔑的勾了勾自己的食指。

    鲁格谨慎的看着这个跳出来的大个头,他总觉得“米德尔斯”这四个字很熟悉,但是一时之间还无法从遥远的过去翻到这个名字。

    只是红衣主教一愣神的功夫,大块头便与圣骑士们短兵相接了。

    这个自称“米德尔斯”的高大男人立刻就展现了他的不凡,不敢说是虎入羊群这么夸张,但鲸海起浩浪,狼原卷暴风还是称的上的。

    他的招式大开大合,走的就是一个暴力和血腥,比一般成年男人强壮的多的圣骑士在他的大剑面前也不过就是一合之将,这还是圣光加持之后的结果。

    似乎是打的过瘾了

    。他一把揭下了身上的黑袍。

    杜德利不禁嘀咕了一声“野蛮人就是野蛮人,简直就像是未开化的野兽。”

    相比于队友方面的diss,鲁格的脸上则是一片凝重。

    这个家伙,米德尔斯,他终于记起来是谁了。

    教廷的SS级异端,更加重要的是这个家伙是个血统纯正的野蛮人,从北方冻土跨越了无尽长城而来的真正的野蛮人!

    这个种族来自文明边缘的未开化地区或蛮族部落多数为北方无尽长城之外的冻土。

    文明人称呼他们为野蛮人或狂战士,认为他们代表破坏、不敬与残暴。他们精明坚忍,而且毫不留情,不容任何人轻视。

    野蛮人是杰出的战斗者。相对于一般战士依靠良好的训练,野蛮人则靠天赋强大的狂暴力量。他们往往不喜欢担任无聊的守卫工作,或平凡无奇的差事,反而很习惯冒险活动中的危险不确定性,而且不畏辛劳。他们或许有荣誉感,但内心狂野不羁。这份狂野是他们力量的来源,与守序不容。所以混乱阵营的野蛮人,有时自由奔放,有时却成为欠缺思虑的破坏源,眼下的这个被称为米德尔斯的家伙就是一个。

    另外,提一句他和杜德利关系不好的原因是因为野蛮人不喜欢他们不了解的事物,比如魔法。野蛮人比较能容忍术士,而不喜欢巫师,不过这也许是因为术士们比较有魅力的缘故。

    简而言之,这家伙是个大麻烦,鲁格依稀记得教廷当初派出一整个队伍都被他屠杀的事情。

    如果骑士长没有受伤的话,他相信凭借自己的神术和骑士长应该不会惧他,但可惜的是信仰降临带来的副作用并不是他能解决的,只有教廷的大本营雷瑟恩之中的圣池才能让他快速恢复。

    眼下负伤的骑士长并不在,依靠一群白银骑士击败SS级异端的可能性无限接近于零,即使旁边还有一个红衣大主教。

    因为,从层次上而言差距就太大了。即使鲁格的神术可以短时间上抹平一些战力差,但“质”的差距并不是那么容易跨越的。

    打个不太恰当的比方,一群低级魔法师也不可能凭借魔法杀死一个高等级的施法者,层次的差距越往上就越让人绝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