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元康带着麦醉回到了她在城中村租住的房子,不到半个小时,麦醉就从他的口中,探出了有关这个身体原主的一些信息。

    原来的这个麦醉今年只有二十三岁,并不是本市人,老家在离这一千多公里的偏僻农村。

    在她七岁时母亲就过世了,她父亲领着她去了一个三线小城市,在那里找了份环卫工的工作,一做就是十多年,小小的麦醉也跟着迁到那边读书。

    她高中毕业后,因为没有考上大学,就去念了附近的一所护校,这样等将来毕业了也好有份正当的职业。

    谁知才念了不到三个月,一次逛街时她偶遇了一个所谓的街头星探,那星探告诉她,s市的天盛娱乐公司正在招人,像她长得那么漂亮又那么有气质的美女,到了那里立马就可以演戏,而且很容易就红。

    当明星,是许多涉世未深的少男少女们都做过的梦,而现在有人告诉她,这个梦有可能变成现实。

    于是,那个年轻又自认为漂亮的麦醉瞒着自己的父亲,悄悄从卫校退了学,跟着那个星探,来到了s市。

    麦醉皱眉:“难道那个星探是骗子?”

    杜元康道:“不是。”

    那星探确实不是骗子,他真的带着原来的麦醉到了天盛娱乐公司,也真的拿出了公司的聘用合同。

    而当时那个懵懵懂懂的麦醉还未满十九岁,长到这么大又一直有个父亲在前面遮风挡雨,对社会上的套路一窍不通。

    她天真的以为,签了合同,就可以演戏了。

    她那时迫切希望演戏,希望可以红,这样就可以赚很多钱,父亲再也不用那么辛苦了。

    仿佛怕对方后悔似的,她连合同的具体条款都没仔细看,大笔一挥就签了名。

    这一签,就是十年的卖身契。

    听到这里,麦醉眉头皱了起来,她目光环视了一下面前这简陋的一室一厅,几乎不敢相信,这是做了四年明星的人住的地方。而就连这破烂的出租房,刚才杜元康告诉她,也已经欠了两个月的房租,房东下了最后的通牒,再不交租,就卷铺盖走人。

    麦醉开始觉得脑仁疼。

    大太阳底下只能坐小电驴,她忍了,因为她知道,那只是暂时的。

    现在连住的地方都随时要被扫地出门。

    好吧,她只能继续忍,谁让自己占了人家的身体,还是这么貌美如花的身体,和这些比,这点小麻烦实在不算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