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华是说一不二的主,答应了帮涂绥积攒功德快速飞升,真的就马不停蹄。

    她就当带着成都载天的小仙历练,兵分数路,不过短短七日,就抓完了被泽荒放出的十万厉鬼。

    不过天上一日地上一年,眨眼间凡间就过了七年。七年的“道士”生活,不但没有让涂绥收心,将野生野长的小狐狸炼得野性更盛。

    某日,涂绥趁风华不在,强行拽着灵溪和她一起下山摸鱼。临渊城早已被她摸熟,所以她甫一入城,就领着灵溪驾轻就熟地往烟火气极盛的小巷子里钻。

    “我告诉你,我要是吃不饱,饭后至少要吃三个小孩!”

    在得知永盛巷迎客堂最有名的荷叶鸡只剩下最后一只时,涂绥不讲理地插了队,和前面络腮胡男子争执起来。

    彪壮的大汉才不理会这看上去弱柳扶风的白衣女子和张扬跋扈的红衣。他将刀往桌子上一插,丝毫不肯怜香惜玉:“你吃小孩关我什么事?老板,把这只烧鸡包给我!”

    “不行,包给我!”涂绥把一锭银子往桌上一拍,霸气地说。

    “江湖规矩,先来后到。”大汉抱臂,对涂绥冷冷地说。

    “我后来居上,你有意见?”涂绥挑眉,不肯示弱。她好歹是个妖,过不了多久就飞升了,仙女难道不该被让?

    巷子里不缺观众,见两人为了一只烧鸡剑拔弩张,围观群众中的好事者已经开始喊打了。毕竟涂绥身后的灵溪佩剑,眼前魁梧的汉子扛刀。

    美女对猛男,究竟谁技高一筹,夺得烧鸡归呢?

    “……”风华循着气味找到涂绥时,巷子里已经灯火阑珊,而当事人正和陌生的大汉划拳喝酒。灵溪在一旁满怀担忧地看着,却也不敢拦。

    “尊上……”见到风华,灵溪紧绷的神经终于放松了。

    “五魁首啊!六六六!咱哥俩……”

    涂绥已经喝得眼冒金星了,仍卖力地喊着号子。那汉子已经歪倒在桌上,有气无力举起手应和。桌上一片狼藉,骨头残渣和零落的花生米到处都是。简直,不堪入目……

    “我就离开半个时辰,嗯?”望着衣衫不整且满身酒气的涂绥,风华原本白皙如玉的脸顿时黑了。

    “尊上你听我解释……”灵溪在风华的脸彻底黑之前,完整地叙述了涂绥对那只烧鸡的执念,以及小狐狸强烈的胜负欲。

    风华耐心地听完,脸色才有所缓和:“四海八荒再找不到她这般……”

    “牛二?你趴着干嘛?起来继续喝啊!”涂绥拎着大汉的褐色麻衣领,却发现自己拎不动这头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