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老师,您好,能给我签个名么,我一直都是您的忠实读者。”

    张重有些惊讶地看着面前这个女孩子。

    她用双手把一本《十个印第安小男孩》递到张重面前,头却低到了胸前,仿佛耳朵都害羞得有些发红。

    张重对她有些印象,刚才跟沈健聊天的时候,她就站在沈健后面。

    没想到她竟然已经认出自己,而且还特意酒店门口等他。

    胡慧芳他们也都有些惊讶,老俩口不知道情况,还以为是偶遇到一个粉丝,只不过这粉丝还随身带着书,真是有够疯狂的。

    宋翔比老俩口知道得多一些,甚至他比张重知道得还要多一些。

    眼前这个女孩子叫邢薇薇,前段时间她以组合出道,在一个综艺节目里面还火了一小把。而他之所以知道这些,是因为他的秘书秦晴平时比较关注这些。

    在电视里面光鲜亮丽的明星,此时却像是个小迷妹一样站在张重面前求签名,这对宋翔的冲击挺大的。

    他一直知道张重现在比较出名,但是却从来没有什么直观的感受,现在这种感受不但直观,而且刺激。

    张重跟他想的却不一样,眼前这个女孩子绝对不是什么单纯的书迷。

    张重是这样的人,有时候虽然漫不经心,但是总是无时无刻地在关注周围的情况。刚才跟沈健聊天的时候,他可没有注意到她的眼神有多狂热或者害羞。

    她能在当时没有出声,后来又撇开同伴在酒店门口堵自己,这就已经说明了问题。

    再看她手上的书,并不是新书,而是被人翻过的旧书,也不知道是她从哪儿弄的,但是大概率不是她自己的,因为她身上挎的那个包还放不下这么大的一本书。

    或许是她放在车上,刚刚拿过来的?

    不过张重鼻子很灵,闻到了她身上传来的淡淡酒味,她应该没有开车。

    她的害羞,大概是一个演员的自我修养吧。

    从这一点来看,她的业务水平应该没什么问题,至少演技还不错。

    张重笑了笑,接过书掏出钢笔在书上签上了自己的名字,然后把书还给了对方,甚至连她的名字都没有问。

    然后他就带着家人往外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