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场决斗并不一定要将对方给打死。

    按照签订的合同,只要有一方认输了,另外一方就不能够再动手。

    但是,在没有认输之前,将对方给打死了,那是不用承担法律责任的。

    比赛采用的是回合制,一个回合五分钟,然后休息三分钟。

    但是,打多少回合,没有限制,不会有场下裁判计算点数这种事情。

    一直打到有一方认输或者是决出生死为止。

    签订合同的时候,家属都签了同意书。

    打擂台的时候是将丁寅打败还是打死,方大陆和黄师傅的意见都是打死。

    这方面他们两个人的观点是一致的,都认为丁寅那个人品性不好,已经跟他产生冲突了,不趁着这个机会将他给打死,那就只会引来无穷的麻烦。

    方浩能够赢过他,可是大方集团那么多人,再没有一个能够和丁寅对抗的。

    最好的办法就是一拳打死,一了百了。

    至于传说中丁寅的大儿子也激发了异能,还被异能协会的一个大佬看重,那又如何?

    难道不将丁寅打死,双方的仇怨就能够这样了结吗?

    到时候他们的敌人不只是多了丁寅的大儿子一个,还多了一个丁寅。

    敌人当然是越少越好。

    如果化解不了仇怨,那就从物理上让敌人的数量减少。

    方大陆虽然也会搞一些慈善活动,可本质上并不是什么慈善家,没有心慈手软那种说法。

    那一天丁寅以异能者的身份过来逼迫他退了方浩和姚笑笑的婚约,已经让他很愤怒了。

    黄师傅就更不用说了,他和丁寅仇恨很大,就想看着对方死去。

    倒是方浩这个以前连一只鸡都没有杀过的人想着要将一个活生生的人给打死,心里有一些发麻。